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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籲环保與政績考核掛鉤

2014-11-08
来源:香港商報

   環保不力 地方官不屑約談

  專家籲需與政績考核掛鉤
 
  【香港商報訊】內地媒體昨日透露,環保部就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問題曾對地方政府官員進行「約談」過。11月4日,環保部約談了河南安陽市「一把手」,并且將「約談」一事連續兩天掛在了環保部官網首頁中。查閱環保部官方的通報記錄,此前公開宣布「約談」的情況并不多見。然而,在約談效果上,有地方官員透露,只能給領導施加一點面子上的壓力。
 
  有專家指出,目前,沒有任何記錄顯示被約談過的地方領導在升遷上有受到影響的。約談如要發揮作用,就要將之納入到官員的政績考評中。
 
  約談安陽地方官員
 
  據了解,安陽市一直以來空氣污染嚴重,華北督查中心督查了多次仍然沒有整改的動靜。在約談前的11月2日,環保部督導組就已經進駐安陽,11月3日,安陽市的主要領導在會上痛斥污染企業,并宣布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11月4日,在「約談會」上,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任劉長根通報安陽存在的問題并要求當地政府提高環保認識,加強監管等。安陽市長馬林清表示誠懇接受環保部批評和約談。從這可以看出,此次約談基本就是把存在的問題說了一遍,至於有關負責官員的問責根本沒有。
 
  此事引起格外關注在於環保部將之連續兩天掛在了自己官網的首頁上,以示「震懾」。今年,被掛上環保部網站通報全國的約談對象只有兩家,一家是安陽,另一家是今年9月被約談的湖南省衡陽市。衡陽市被約談的原因不是空氣,而是水,污水的減排目標責任書上規定的項目沒有完成。
 
  除了環保部官網公布的安陽和衡陽,連雲港、三門峽也因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原因被約談過,廣西、河北也有一些城市因為同樣的原因被約談并限期整改。
 
  根本不算懲罰措施
 
  查閱環保部歷來的政策、法規、指導意見,都沒有對「約談」的依據、方法等進行過清晰的界定。所以嚴格說來,它還不算是一種正式的行政手段,更算不上懲罰措施。約談,通常都是發生在「限批」等實質性舉措之前。雖然環保部尚沒有以文件形式對「約談」的依據、方法等進行界定,但是江蘇、新疆、山東、青海等省區已制定了「約談辦法」。
 
  有分析稱,目前,環境行政約談尚無統一立法,只有一些行政規範性文件。從約束性上面來說打了不少折扣。
 
  某地一位政府官員表示,地方不怕「約談」,有點害怕的是「限批」,因為一旦「限批」,就意味著新上項目進度會受阻。然而即便是「限批」,也未必就是雷打不動的限制。
 
  部委地方非規博弈
 
  安陽空污問題,當地一把手被環保部約談,這屬於國家部委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一種非規範博弈,效力取決於背后力量的多寡。長期來看,約談效果肯定不是太好,不過,重要的是約談作為一種臨時性的行政干預手段,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地方政府和企業產生沖擊。
 
  就整改方式,有分析認為,「限批」、「督辦」都未必夠強硬,更何況是君子動口不動手的「約談」呢?曾因環境問題有過「約談」經驗的官員稱,「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有人還描述,「約談--地方領導召開會議--領導講話--發文件--部署專項治理--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有專家認為,要徹底整治環境污染問題,并發揮好約談作用的話,首先,需要從環保立法上將約談行為規範化,充分賦予約談行為合法性,這樣它才有震懾力和普遍約束性,其次,建立官員環保政績考核機制,官員被約談,升遷要緩步,必須被問責。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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