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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民工維權人士胡永明被改判無罪 蒙受兩年冤獄

2014-12-12
来源:中原網

  河南農民工維權人士終於等來了無罪判決

  原標題:河南農民工維權人士胡永明被改判無罪 蒙受兩年冤獄

  中原網訊(記者熊堰秋)12月4日是我國首個憲法宣傳日,這一天,河南省知名農民工維權人士胡永明手捧憲法,對天遙拜。一份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其無罪的刑事判決書,讓他對國家“依法治國”的新常態心存感激。

  幫農民工維權身陷冤獄兩年

  2011年,這位曾被央視報道的農民工維權人士,在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時,被江蘇省吳江市警方拘留逮捕,並被當地兩級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宣判有罪,蒙受了兩年冤獄。

  固始是河南的務工大縣,也是河南第一人口大縣,戶籍人口174萬。全縣常年在外務工經商者多達60萬人,其中近10萬人就在江蘇吳江盛澤鎮。這一龐大的農民工群體,衍生出了勞工服務、法律維權等系列問題。2003年,固始縣總工會駐江蘇吳江盛澤農民工維權服務中心成立。胡永明擔任中心主任、工會主席,同時兼任固始縣人民政府駐吳江辦事處的維權部主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長等多重身份。

  河南固始縣外出務工農民工維權中心的設立,引起了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媒體的高度關注,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做了專題報道,固始農民工雙向維權模式受到了全國總工會和中央主要領導的肯定。中心主任胡永明還在時空連線節目中與全國總工會領導連線對話,探討農民工維權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曾聯名上書為其申冤

  胡永明被拘後,固始縣政法委即派多位官員前往吳江溝通,此後又給吳江市政法委發公函,希望能對胡取保候審,讓其把正在辦理的維權案件安排妥當。2011年1月30日,固始縣幾位領導前往吳江協調此事,吃了閉門羹。

  2011年9月5日,吳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其是“犯意的提起者”為由,對其判刑兩年。

  “冤假錯案不糾正,公平正義難體現,冤假錯案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胡永明說,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深知法律的神聖,相信自己的冤案定會昭雪。

  胡永明蒙冤入獄的案件,引起了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的高度關注。全國人大代表王剛、薑明、張曉陽等人曾聯名多次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在各方面的關懷支持下,胡永明的申訴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院的高度重視,江蘇省高院依法啟動再審程序並提審本案,最終改判胡永明無罪。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為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設計了宏偉藍圖,開啟了我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新時代。國家領導人在法治和權力的問題上多次強調,不能權大於法,違法用權,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胡永明說,拿到無罪判決後,他還將繼續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兄弟維權。對國家法治建設充滿希望,更有信心。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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