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出示的物證照片(圖片來源: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原標題:原安徽副省長倪發科案開庭物證為大量玉石
人民網北京12月15日電 今天上午8時30分,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法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合議庭由兩名審判員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
據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公訴人向法庭出示書證,證實倪發科先後擔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六安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上述證據無異議,也無證據向法庭出示。
公訴人隨後出示物證照片,內容為各式玉石。據悉,“愛玉成癡”的倪發科收藏有大量玉石,此前報道稱,其受賄額近八成系玉石。
今天的庭審,有全國、省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倪發科的親屬和社會各界人士等100餘人參加旁聽。
被告人倪發科。
揭秘:提到玉石眼睛發光受贈玉石可辦展覽
倪發科從蕪湖開始仕途,1999年調任安徽六安主政一方,曆任行署專員、市長、市委書記。2008年,倪發科當選安徽省副省長,直至5年後落馬。
倪發科還有多個社會兼職,安徽省珠寶協會名譽會長是其中一個,卻是他主要受賄領域。
倪發科愛好玉石始於在六安市任領導期間,當地發現一種玉石礦,為培育成產業,市裏邀請了多名全國玉石專家前來鑒賞、獻策,後發展產業未成,倪發科自己卻發展成玉石愛好者。
據有關部門調查,倪發科愛玉成癡,說起玉石“頓感精神、眼睛發光”。平時看電視、看書,玉不離手,脖子上還要戴上一個玉石掛件。
短短幾年間,倪發科玉石藏品之豐富可開辦玉石展。
辦案人員發現,在倪發科的玉石收藏中,有很多來自商人、老板的“雅贈”,如安徽大昌礦業公司老板吉立昌、某房地產公司老板黃某等贈送的玉石,總價值達1200萬元。為買到倪發科喜歡的和田玉,吉立昌多次專程帶著玉石專家坐飛機去新疆,買回玉石供倪發科挑選。房地產公司老板黃某得知倪發科“好玉”,精心買了一件玉器送去,不料倪發科“笑納”之餘並不滿意,稱“這塊玉石的白度不夠”。為此黃某另到玉石市場“尋寶”,又花了16萬元,買了一塊“更完美”的和田玉送給倪發科。
案情:一次受賄價值350萬元和田玉
自2013年6月接受調查以來,倪發科曾主政或分管的地區、部門先後有多名領導幹部落馬,其中僅廳級、副廳級幹部就有六安市原副市長權俊良、六安市經開區管委會原主任周耀、安徽省國土廳原廳長陳良綱、國土廳原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安徽省地礦局原局長李學文等人。
據辦案機關披露,多名官員涉及與礦產商人吉立昌之間的權錢交易,而利益輸送的主要對象,是六安市下轄霍邱縣的國有鐵礦。
吉立昌財富迅速膨脹的途徑之一,是低價獲得國有鐵礦的礦業權。其秘訣是針對不同官員的愛好投其所好。
對倪發科,吉立昌多次送其玉石,最多曾一次送了價值350萬元的和田玉;對楊先靜,先後4次行賄人民幣1001萬元、2000美元,滿足其“為女兒在北京買房”和“退休後有錢投資”的願望;對權俊良,23次行賄73萬元,並送其北京住房1套。
受賄後,倪發科以副省長的身份,和吉立昌一起為其公司跑環評、項目審批,幫其低價購買鐵礦探礦權,挪用國家保障房用地指標;楊先靜為幫吉立昌公司非法獲利,多次違反國家法規,在霍邱縣3座鐵礦的礦業權處置中濫用職權;權俊良則幫助吉立昌公司拆借資金、拆房修路,甚至試圖從縣財政中拿出6億元對其“超常規獎勵”。
調查顯示,在倪發科、楊先靜等人幫助下,吉立昌在霍邱縣一些鐵礦的礦業權分立、出讓、轉讓中非法獲利,導致國家財產損失18.9億餘元。
倪發科簡曆:
倪發科,男,漢族,1954年1月生,江蘇溧水人,1970年9月參加工作,1973年1月入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曆。
1970年9月起曆任安徽省建設兵團建新農場知青、班長、排長、指導員、分場場長;
1976年8月任安徽省普濟圩農場總場黨委常委、副場長(其間:1980年10月至1981年4月在農墾部幹部學校學習);
1983年10月任安徽省農墾廳工業處副處長(其間:1985年2月至1986年8月參加中央農管學院南京農業大學分院農業管理專業學習);
1987年1月任蕪湖市農業局副局長;
1989年7月任蕪湖市農業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2年3月任南陵縣委書記(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參加省委黨校縣處級培訓班學習);
1994年2月任蕪湖市委常委、南陵縣委書記;
1994年12月任蕪湖市政府副市長;
1996年3月任蕪湖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1996年9月任蕪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1997年12月任蕪湖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1998年2月任蕪湖市委副書記;
1999年10月任六安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2000年3月任六安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2年11月任六安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2003年6月任六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2008年1月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六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3年6月4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