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7日電 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北京世紀同程投資有限公司經理侯軍霞(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案核心人物丁書苗的女兒)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侯軍霞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千萬元。
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夥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幹預招標,先後為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餘元。
據媒體報道,在與劉志軍合作撈錢的幾年中,丁書苗的“生意”一直順風順水,但是在2010年七八月間,有關部門了解到,某大型國有企業在中標鐵路項目後,從賬外劃給了丁書苗的公司一筆數額巨大的款項。審計署隨後對該企業展開審計,這家企業很快承認錢打給了丁書苗,並表示這是招標潛規則。辦案人員發現,具體運作中標該項目的是一個名叫侯軍霞的人,此人正是丁書苗的女兒。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抓獲歸案。
據悉丁書苗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卻以重金聘請外教,培訓自己的兒子和女兒,她的兒女各自經營著自己的公司。2010年3月,丁書苗被有關部門采取邊控措施後,躲了一段時間。因招標中介項目無人接洽,丁書苗就安排侯軍霞出面料理公司財務,侯軍霞因此卷入此案。結果在案發時,侯軍霞第一個被抓,那時她的孩子還不滿百天。
事實
侯被抓後供出母親及劉志軍
據媒體報道,丁書苗雖然擁有“驚人的能量”能從第一層的“大總包”中獲利?她與劉志軍極為密切的關系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關注,並在內部立案繼續調查。但辦案人員沒有立即控制丁書苗,辦案人員發現,具體運作中標該項目的是一個名叫侯軍霞的人。侯軍霞也被指與劉志軍關系非一般。
起訴書顯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抓獲歸案。侯軍霞被抓後,很快供出其背後“推手”,那就是她的母親丁書苗。2011年初,丁書苗被警方抓獲歸案。丁書苗歸案後,又供出幕後真正的“推手”劉志軍。2011年2月,劉志軍被雙規,至此,這起驚天大案終於案發。
據了解,丁書苗歸案後,主動為其女兒侯軍霞開脫。2011年6月23日,侯軍霞被取保候審。但隨著案件偵辦的深入,辦案人員發現侯軍霞參與多起鐵路工程招標,並從中收取“中介費”,侯軍霞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於是,不到3個月,侯軍霞被取消取保候審,再次收監。(騰訊新聞綜合央視網、新京報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