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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國留學生林俊被害案嫌犯被判終身監禁

2014-12-25
来源:海外網

  當地時間23日,加拿大中國留學生林俊被害案宣判,嫌犯瑪格諾塔因犯有一級謀殺罪、辱屍罪、發布淫穢資料罪、郵遞不雅資料罪、刑事騷擾總理、國會議員和學校師生罪五項罪名被判處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

  此案由加拿大蒙特利爾的魁北克省最高法院審理,經過長達80多天的開庭聆訊,66名證人出庭作證,12人陪審團連續8天的閉門討論後終於對馬格諾塔做出有罪判決。陪審團研判時間之長創下了曆史紀錄。

  法庭進入聆訊階段後主要困難是對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期精神狀態的鑒別。魁北克最高法院法官蓋·庫爾諾耶解釋,馬格諾塔因為精神失常而犯罪的說法如果要被接受,就必須考慮馬格諾塔在犯罪時候有沒有可能遭受某種精神失常,且這種精神失常是否讓他無法辨別對與錯。如果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馬格諾塔則不能免於刑責。為此,控辯雙方共請了6名心理醫生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評估。

  法庭判決後,林俊父親林迪然由代理律師發表了聲明。林迪然在聲明中表示,林俊的死讓家人和朋友們的心也隨之死去,他們對未來已經沒有希望,林俊被害的痛苦將伴隨他們一生。

  林迪然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希望這可以告慰林俊在天之靈。但對被告馬格諾塔沒有絲毫悔意表示失望。他表示,他們痛失愛子,本來希望來到加拿大尋找答案,但現在審理結束,他沒有得到答案,也沒有看到凶手有任何的歉意。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新聞發言人楊雲東隨後發表談話稱,這一判決使凶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正義得到伸張,冤魂得以告慰。

  楊雲東向林俊的家人表示慰問,並表示大使館將繼續關注此案,並提供相應協助。他並表示中國在加拿大留學生人數眾多,希望留學生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平安順利完成學業,使領館將隨時提供必要領事保護。

  24日,林俊被害案裁決成為加拿大多數報紙的頭版新聞。《國家郵報》以“別了,一個恐怖的自戀狂”為標題刊登長篇報道,並評論“對馬格諾塔的判決是常識的勝利”。

  據悉,來自中國武漢的林俊2011年7月前往加拿大,是位於蒙特利爾的肯高迪亞大學工程與計算機系的學生,業餘時間在一家便利店打工。2012年5月24日,林俊與家人和朋友失去了聯系。警方後來證實是馬格諾塔用一把冰錐將其殘忍殺害。

  32歲的加拿大犯罪嫌疑人瑪格諾塔的職業是色情影視演員,曾有虐殺動物的不良記錄。2012年5月他將中國留學生林俊殺害後肢解,並在網上發布案過程視頻,將被害人的手足分別寄往加拿大聯邦總理辦公室、保守黨總部和學校等機構。

  案發後馬格諾塔於5月26日逃往法國巴黎,後來又輾轉至德國。他不僅被加拿大以一級謀殺罪全國通緝,且被國際刑警組織全球通緝。2012年6月4日,馬格諾塔在德國柏林一家網吧內落網,並將其引渡回加拿大受審。

  (綜合新華網、光明網、鳳凰網等消息報道)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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