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

億元級腐敗案:國企重案不斷 罪惡群體

2015-01-09
来源:法制網

  

       這是一個罪惡而扭曲的新群體,憑借手中的公權力貪腐涉案數額超過億元,有的平均每天受賄20萬元;這是反腐“風暴眼”中的新物種,有最基層的村官“弼馬溫”,也有位高權重的央企“掌門人”;這是今日中國復雜政治生態的新鏡子,折射出制度漏洞和監管失靈。1億元是什么概念?大體相當于1名北京城鎮居民2500年的總收入;用100元面鈔摞起來,高度接近33層大廈……

  最近,半月談記者從近年來已公布的大案要案中,梳理出30例億元級腐敗案的突出特點和演變趨勢。查處這些巨貪,顯示出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心和力度。

  錢藏哪兒最安全

  綜觀這些億元級腐敗案,既有“能人腐敗,腐敗能人”,也有“受賄夫妻班,斂財父子兵”;既有“邊腐邊升,邊升邊腐”,也有“臺上為人民服務,臺下為人民幣服務”。反腐倡廉影視劇、宣傳片中的負面人物,幾乎都可以從這些案例中找到原型。

  不少貪官往往將贓款藏匿在家中,“家”似乎成為一些官員貪污腐敗最私密的領地。這背后既折射出貪官的僥幸心理,也折射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虛弱”:只要財產公開制度未立,一般不會有人監督。

  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自2009年8月開始擔任分管鐵路運輸工作的副局長至2011年6月案發,在不足兩年的時間里,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超過1.3億元,平均每天受賄20萬元。

  在庭審中,馬俊飛表示,在位時最頭疼的事情就是“把錢藏在哪兒最安全”。為此,他先后在北京、呼和浩特買了兩套房產,專門用來藏錢,成為名符其實的“藏金閣”。

  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在家中被搜出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元。為清點這些現金,16臺點鈔機當場燒壞4臺。

  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在家中被搜出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和68套房產手續。據稱,馬家的床底、家具里全是一捆一捆的現金、一包一包的金條。

  金融行業:億元級腐敗的重災區

  在30例億元級腐敗案中,金融行業8例,約占總數的27%。金融行業的億元級腐敗呈現出比較明顯的專業化特征,從前期銀行負責人直接卷款出逃,到今天利用專業手法受賄、挪用公款。

  2001年,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攜家屬潛逃美國,開平支行共有4.83億美元資產不知去向。

  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2002年到2004年間,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占用20多家單位的巨額存款,此后,又以提現、轉賬、電匯或境外購置資產等方式非法據為己有,存入銀行的巨額資金“人間蒸發”。2004年逃往加拿大的高山,10年后回國受審。

  作為我國金融系統最臭名昭著的故事至今仍在延續:2011年,涉嫌非法集資2億元的中國農業銀行江陰要塞支行原行長孫鋒,與父母、妻子和兩個孩子出游泰國后便失蹤了。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煙臺市一銀行支行行長劉維寧分多次將該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取走后潛逃,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

  與這些卷款潛逃、一走了事的億元貪腐案主角不同的是,有些金融系統的蛀蟲,已經放棄了原始粗放的方法,開始使用“高精尖”手段。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在短短5年內,利用專業金融手法與他人合謀多次惡意超發數億元國債,并將其中3.4億元國債資金挪用于炒股、投資理財,供個人牟利。
中國金融領域著名的貪腐案中,有的數額雖然沒有高達億元,但其職務級別之高也足以令人震驚: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張恩照,中國銀行原副行長趙安歌,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楊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

  國企重案不斷,不惜敗家賣產

  在30例億元級腐敗案中,國有企業7例,約占總數的23%。有賤賣家產的“敗家子”,有監守自盜的“守門人”,有的高買低賣故意虧損,有的低息借高息還,借花獻給“黑老大”。

  廣州市白云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將2.8億多元的國有資產收入囊中。此外,大肆收受民企賄賂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元港幣,總共近4億元的涉案金額創下廣州公職人員貪腐最高紀錄。他曾打著企業改制的幌子,用私設公司、將國有資產私有化、故意使下屬公司欠債破產等方式牟取私利。

  曾經擁有40億資產、主業“勞務輸出、外企服務”居全國第三的國有企業廣東新廣國際集團原董事長吳日晶,通過詐騙套現、違規擔保、貪污腐敗,導致國有資產損失22.94億元,自己貪腐上億元。2008年10月,吳日晶在買賣電解銅時遭遇價格暴跌,企業資金鏈瀕臨斷裂,便找到廣東茂名市“黑老大”李振剛,借走1.1億元的高利貸。2009年1月,吳日晶用企業剛從銀行貸到的2億元還給李振剛1.66億元。借款時間不足半年,利息高達5600萬元。

  國企億元級腐敗案中,位高權重者如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陳同海,位卑者如北戴河區供水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國有企業似乎是中國最容易暴富的領域之一,小官亦可大貪,不管是賣石油的還是賣自來水的,只要想貪、敢貪,都能斂財上億元。

  權房交易:房地產時代的官場特色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突飛猛進,房價持續走高,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領域和百姓生活的焦點之一。在30例億元級腐敗案中,與房地產、土地開發和保障性住房有直接關系的有6例,占總數的20%。

  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張新,在任處級干部時就能貪污受賄1.34億余元,創下浙江省迄今最大保障房貪腐案。他安排“小兄弟”當“白手套”,自己成為“影子開發商”。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也是依靠房地產迅速暴富的典型。他以合股、干股等手段,在房地產市場中瘋狂撈取巨額利益,用手中權力違規為地產開發商服務,賺取巨額回報,個人不出錢或少出錢參與“炒房”。

  受賄后的政府官員,為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服務“細致入微”:確保審批項目順利過關,減免土地出讓金,為國有房地產企業核減虧損,為開發商協調各種關系,以審批代替土地招投標等,權力所及,無所不包。有的乾脆就是“老子管城建,孩子搞開發”。
2006年2月,國務院首次界定的商業賄賂重災區中,與房地產市場密切相關的工程建設和土地出讓首當其沖。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孫立平認為,中央與既得利益集團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與反調控的博弈,是目前中國涉及利益面最廣、博弈技巧最純熟、懸念最多、結局也最撲朔迷離的一場博弈。

  “逆向腐敗”當警惕:拒絕提拔、賄賂下屬

  在當今官場上,許多人為了仕途進階費盡心思絞盡腦汁,有的不惜把房產抵押,貸款給領導行賄;有的委屈受盡、喪失人格,討好上級。但在30例億元級腐敗案中,有一種“逆向腐敗”的反常現象值得警惕:有的人屢次拒絕提拔只為貪腐方便,頻繁賄賂下屬謀求共同腐敗。

  貪腐總額近3億元的廣州“億元市長”曹鑒燎,在任沙河鎮鎮長、黨委書記期間,組織部門幾次想調他到天河區任職,他竟然表示“不愿意”,因為沙河鎮領導位子的含金量更高。為了繼續留任,曹甚至授意下屬聯名寫信挽留他,制造“假民意”。

  這種反常舉動并未引起上級組織部門的重視,反而令曹鑒燎“邊腐邊升”。此外,為拉攏關系、擴大腐敗產業鏈,在擔任天河區委書記和廣州市副市長期間,曹竟然主動“下賄”,先后給沙河鎮原鎮長何某、廣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長譚某等人送巨款、介紹土地開發項目。為了將位于廣州商業繁華地段珠江新城的冼村集體土地和物業低價出租,曹甚至向村干部行賄。

  “最牛”科級干部馬超群,也有過多年在一個位置“奮斗”,即使被高配為副處級后仍坐穩自來水公司領導崗位的“拒升遷”事跡。

  吳日晶為消除阻礙其大權獨攬的不同聲音,先后36次給他的副總經理章望生行賄98萬元。分管項目投資并協管公司財務的章望生由此成為吳日晶的“腐敗共同體”,在集團決策時堅定支持吳日晶,使他策劃的項目順利通過。

  越瘋狂,越裝樣,這是很多貪官的“雙面人生”。(半月談記者 秦亞洲)

  30例億元級腐敗案一覽(不完全統計)

  張新: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貪腐1.34億元。

  馬俊飛: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貪腐1.3億元。

  馬超群:河北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家中被搜出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手續。
陳萬壽:北京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后店村會計,與他人合作經商,挪用資金1.19億元。

  李為民:廣東東莞一鎮長,為還賭債挪用公款上億元。

  陶禮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惡意超發數億元國債,挪用3.4億元國債資金。

  湛輝:廣東省東莞市原市委副秘書長,貪腐近2億元。

  倪發科:安徽省原副省長,20多次收受賄賂,挪用財政資金6億元,對礦老板“超常規獎勵”。

  張新華:廣州市白云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經理,將2.8億多元的國有資產收入囊中,總共近4億元的涉案金額創下廣州公職人員貪腐最高紀錄。

  羅蔭國:廣東省茂名市原市委書記,單獨或伙同其妻子收受巨額財物賄賂,金額超過億元。

  高山: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8億多元,案發后逃往加拿大。

  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三任行長,開平支行共有4.83億美元資產“人間蒸發”。

  孫鋒:中國農業銀行江陰要塞支行原行長,卷款2億元外逃。

  劉維寧:煙臺市一銀行支行行長,多次將該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取走后潛逃,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

  李培英:首都機場集團原董事長,貪腐總額1.09億元。

  魏鵬遠:國家能源局原副司長,家中搜出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

  吳日晶:廣東新廣國際集團原董事長,詐騙套現、違規擔保,貪腐上億元。

  曹鑒燎:廣州市原副市長,貪腐總額近3億元。

  陳同海: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受賄1.9億元。

  許邁永:杭州市原副市長,貪腐1.98億元。
王妙興:上海新長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貪污受賄上億元。

  姜人杰:蘇州市原副市長,貪腐上億元。

  陳利明:南方航空集團總公司原財務部經理,挪用公款、貪污受賄10多億元。

  石雪: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原副總經理,挪用、貪污公款數億元。

  金鑒培:湖北省政府駐港澳地區辦事處原主任,挪用、侵吞近2億元公款,用于在澳門賭博和個人從事恒生期指交易。

  黃清洲:廣東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貪污、挪用公款10多億港幣。

  丁嵐:中國銀行北京勁松分行原負責人,貪腐近2億元。

  徐曉軒:福建八閩通信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原經理,涉案數億美元。

  錢宏:上海康泰國際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涉案約5億元。

  蕭洪彬:上海大東事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涉案7.6億美元。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