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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曝房價成本中水電氣占比高達10%

2015-01-19
来源:現代快報

  原標題:政協委員曝房價成本中水電氣占比高達10%

  正在召開的南京市兩會,房價的合理與穩定依然是熱點話題之一。南京市政協委員嚴陸根遞交了一份提案,指出房價構成中,水電氣等壟斷行業建安成本過高,抬高了房價。在這份名為《關於降低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開發成本的若幹建議》的提案中,嚴陸根表示,除了很多人都能看得到的高地價之外,部分基礎設施的“隱性費用”明顯不合理,作為基礎設施配套費用的重要部分,水、電、氣的申請及接入費用,已經占到房地產開發總成本的10%左右。

  對此,現代快報記者調查發現,不同的樓盤對這塊成本有不同的說法,但普遍反映“太貴”,症結在於水電氣設計安裝成本的不公開不透明。現代快報記者馬樂樂張瑜

  委員提案曝“行業之痛”

  建樓盤,水電氣安裝費用過高

  雖然身為百家湖國際文化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但嚴陸根還時常惦記自己多年前的“老本行”——房地產開發。作為資深的開發商,他對高房價有自己的思考。“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構成,主要由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用、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稅費以及其他費用構成。”嚴陸根說,其中以水電氣為代表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用,並不為市民所熟知,但卻是開發商“說不出的痛”。

  “建一個樓盤,必然要接入水、電、氣,但是這些工程是壟斷性的,從方案設計到通水、通電、通氣整個過程,開發商除了交錢之外,基本沒有話語權。”他表示,首先,必須由供水、供電及燃氣公司認證的特定機構指定設計,設計費用比正常設計費用要高出許多;其次,使用的材料設備均為指定廠家或供應商,其實是關聯企業或壟斷企業;第三,對設計方案的審核、工程造價的審核,也在自己內部系統完成,缺少透明度。“另外,這些部門還采用按照開發面積來繳納建設費用的模式,這種一刀切的繳費方式顯得很不合理。”

  房價成本,水電氣究竟占多少?

  有的說達10%,有的說大約350元/平方米

  水、電、氣的安裝成本有這么高?現代快報記者向多家開發商咨詢,發現各家樓盤的估算有不小的差距。

  城南一家樓盤的開發商營銷負責人苦笑說,水電氣大約占據總成本10%左右。他表示,水、電、氣的費用大約是3:5:2的比例。

  按照嚴陸根的測算,在開發總成本中,供電約占總成本的5%;供水約占1.5%-5%,供氣約占1%,這樣總的加起來在10%左右。“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花銷費用,最後都將計入房價,給買房人造成負擔。他粗略測算說,在上世紀90年代,一個10萬平方米的樓盤接入供水只需要100萬元左右,而如今需要1900萬元。

  而南京江北一家樓盤的開發商卻表示沒有那么誇張。“我們測算過,水、電、氣的安裝成本大約為350元/平方米,這個費用還是相當高的,但是達不到總開發成本的10%那么高。”

  為什么會這么高?在不少開發商看來,水電氣安裝成本高,症結出在不公開不透明。“敢怒不敢言”,城南一位開發商認為,水電氣的安裝都是壟斷企業指定單位,這些單位的利潤外人看不懂。“就設計而言,樓盤在規劃設計之初,就有設計院統一做出了設計,其中包括水電氣,但是水電氣部門卻不認可,一定要以他們自己的設計方案為准。這當中又憑空多出了設計費。”

  明確定價成本規則

  定期審查壟斷行業成本變化情況

  嚴陸根委員建議,應建立起有效的價格監管體制,動態跟蹤壟斷行業價格走勢,擬定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明確定價成本規則,定期審查壟斷行業成本變化情況,使價格公開化、透明化。要取消壟斷行業所謂專業驗收,堵其腐敗之洞。驗收工作由原定的驗收部統一驗收,徹底打破行業壟斷。

  如今南京的新建商品房

  水電氣設施是如何收費的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查閱相關政策文件後了解到,關於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的收費,都屬於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

  新建住房的管道燃氣設施工程安裝費根據南京市物價局的寧價工〔2010〕21號文件,從2010年1月1日起,民用管道燃氣設施工程安裝費標准(中燃公司除外)由2800元/戶降為2600元/戶。文件還規定,民用管道燃氣設施工程安裝費降低後,用戶戶外地下共用低壓管長度若平均每戶超出1米的部分,仍按每米800元另行計收。

  新建住宅區供電設施工程的收費標准早在2010年,南京市物價局出台過寧價工[2010]35號文,當時規定的供配電工程價格(以不帶電梯多層住宅為標准)為:南京市區(含江寧區)為230元/平方米。但根據江蘇省物價局的蘇價工〔2012〕316號文件,南京、無錫、蘇州、常州等四市的收費標准有所下降,從2012年11月1日起,降到190元/平方米。據了解,當時下調供配電工程價格,主要是很多開發商反映成本太高,省物價局安排開展成本監審、價格測算後,最終確定下調了供配電的價格標准。

  供水價格方面現代快報記者查詢到的文件是2009年南京市物價局出台的寧價工〔2009〕269號文,確定了居民住宅二次加壓供水設施建設、運行維護費用標准,按照樓層高度、建築面積大小等進行區分,泵房建設工程費、運行維護費都是從十幾元到二十幾元不等。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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