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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立法禁止蒙面罩袍背后
鳳凰網主筆:陳芳
《烏魯木齊市公共場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規定》經2014年12月10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5年1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后,16日予以公布,將于2月1日起施行。烏魯木齊成為國內首個立法禁止蒙面罩袍的城市。
規定共13條,明確烏魯木齊市公共場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在公共場所穿戴其他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服飾、佩戴或者使用徽章、器物、紀念品和標識、標志的,適用本規定。法規對公共場所作了界定,指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點;學校、醫院、幼兒園;街道、道路及社區公共區域、休閑娛樂等場所;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場所。違反此規定者,將由公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法規同時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向公安機關舉報的權利。
以法治思維去極端化
法規開宗明義,闡明出臺目的,“為維護社會穩定,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保障各族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傳承中華文化和優良傳統”。
烏魯木齊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璇對鳳凰網表示,出臺此法規是出于實際工作需要:一方面,近兩年,烏魯木齊市受到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出現了穿戴蒙面罩袍現象;另一方面,也是在落實第二次新疆作座談會提出的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及自治區提出的依法治疆精神,此舉是烏魯木齊通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去極端化、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體現。
高璇強調,此項法規并不是針對哪一個民族,亦適用于其他宗教,目的是“讓市民在安全、快樂、欣欣向榮的環境中過上正常積極的生活”。
她還告訴鳳凰網,該法規的出臺經過了慎重考慮,做了充分的調查研究,征求了法學專家、中亞問題學者及宗教界人士的意見。
新疆社科聯研究員戢廣南接受鳳凰網采訪時稱,該法規由自治區人大立法通過,其法律效力和廣泛代表性毋庸置疑,改變了過去單靠行政命令制止的被動與權威性不足局面。戢廣南認為,此法規的出臺,既體現了對人性的尊重,保護了婦女兒童的權利;也是出于反恐和維護公眾利益的需要;同時是在保護民族傳統,蒙面罩袍并不是新疆少數民族的傳統服飾。
該法規咨詢專家、新疆社科院研究員馬品彥告訴鳳凰網,不能說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的人都是極端分子,但可以明確這種現象一定是宗教極端主義影響下的一種行為。
新疆社科院中亞研究所原所長潘志平也認為,蒙面罩袍現象的出現背后有宗教極端勢力在鼓動,其目的在于構建濃厚的宗教氛圍,在這種氛圍下可以做任何事,甚至裹挾和綁架信仰宗教的民眾;也是在挑戰政府,“對政府而言,管與不管都很棘手。不管,任其發展,會愈演愈烈;管的話,因為沒有法律,只能勸解,就沒有效力”。因此,立法禁止在公共場所穿戴蒙面罩袍迫在眉睫。
馬品彥向鳳凰網透露,新疆在立法禁止蒙面罩袍方面遭遇了不小的阻力,有人曾質疑“既然不是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的人都是極端分子,為何要禁止”,甚至有聲音指責“我們是在用非法的手段管理并不違法的行為”,因為過去沒有法,就會面臨這樣被動的局面。在馬品彥看來,從宗教信仰角度來講,公共場所穿戴蒙面罩袍是違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禁止是有法律依據的,“因為你穿戴宗教服飾走到公共場所,已經是在向他人強行灌輸你的宗教思想,在強行宣傳你的宗教文化。你有你的權利和自由,別人也有別人的權利和自由。好比我們每個人走路,走路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否則你就侵犯了別人的權利”。
穿戴蒙面罩袍現象有向北疆蔓延趨勢
公共場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此前新疆自治區層面及各地州都曾有過相關文件,但上升到法律,烏魯木齊尚屬首次。
早在2013年,新疆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曾印發《關于進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工作的若干指導意見(試行)》,簡稱自治區11號文件,提到禁止穿戴“吉里巴甫”等服飾。喀什日報曾就此發過一份百題問答,詳解禁止理由,“穿戴‘吉里巴甫’等服飾,與非法宗教活動和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密切相關,不僅有違風序良俗、民族文化傳統,也影響妨礙廣大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要綜合施策,堅決治理”。
11號文件下發后,新疆各地州也曾出臺禁令。2013年7月,克拉瑪依區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曾發布一則公告,“嚴厲禁止穿著‘吉里巴甫’和‘里切克’類服飾人員進入轄區各企事業單位、經營場所、公共場所”。該公告稱,近年來,社會上出現部分少數民族婦女穿著“吉里巴甫”、“里切克”類服飾的現象,而且人數越來越多,呈現出不斷蔓延的趨勢,引起各族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
2014年,庫爾勒曾根據民眾舉報,查處8名公職人員在工作場合變相穿戴“吉里巴甫”服飾;伊犁州曾下發《關于禁止蒙面紗、著“吉里巴甫”、里切克、星月標識服飾和非正常留大胡須人員進入公共場所的規定(暫行)》;克拉瑪依市在舉辦自治區第十三屆運動會期間,也曾宣布禁止蒙面紗、穿戴“里切克”服、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等五類人員乘坐公交。
更早之前,南疆不少縣市,已在公共場所張貼嚴禁蒙面的公告。從新疆各地州出臺的相關禁令來看,穿戴蒙面罩袍現象不僅出現在南疆地區,烏魯木齊、伊犁、克拉瑪依等北疆地州市也已出現。多位受訪學者也向鳳凰網證實了這一判斷,近些年,隨著宗教極端主義的滲透,原來在南疆等地出現的蒙面罩袍現象,開始向烏魯木齊等北疆地區蔓延。
對比此前各地州禁令和此次烏魯木齊法規,不難發現關于“蒙面罩袍”一詞的界定有些許差別。對此,馬品彥告訴鳳凰網,既然是立法,對一些基本概念必須有明確的界定,實際生活中難以界定和把握的就不好寫進法律,他認為“吉里巴甫”等詞一方面很難界定,另一方面普通民眾也不一定聽懂,此次統一使用“蒙面罩袍”更加規范,也上升到了法律用語。
此次烏魯木齊市禁止公共場所穿戴蒙面罩袍的規定由自治區人大批準,馬品彥認為自治區區級執法單位可參照執行,這樣其法律意義就不局限在烏魯木齊一個市。
在戢廣南看來,烏魯木齊在全疆率先出臺公共場所禁止蒙面罩袍的法規,很有勇氣,體現了烏魯木齊作為自治區首府的擔當與責任,對新疆其他地州有示范引領作用。
宗教極端主義對新疆的微觀滲透
新疆過去兩年遭受數十起嚴重暴力恐怖襲擊,造成大量平民傷亡,從官方通報的案情來看,這些暴力恐怖案件背后大多受到宗教極端主義的影響。習近平去年四月考察新疆時曾指出,新疆暴力恐怖活動的思想基礎是宗教極端。
去年4月,時任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主席的努爾·白克力在《新疆日報》發表文章,指出宗教極端思想已成為嚴重影響新疆社會穩定的毒瘤,“此禍不除、新疆難安!”
努爾·白克力在文中大段揭露了宗教極端勢力的政治目的及表現:為了達到煽動宗教狂熱、控制信教群眾的目的,他們鼓吹“圣戰殉教進天堂”、說什么“殺一個異教徒勝做十年功”,以此來迷惑、引誘信教群眾,以自殺襲擊等極其殘暴的方式發動所謂的“圣戰”;他們鼓吹神權政治論,煽動群眾“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從任何人”,教唆信教群眾抵制政府管理,損毀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他們鼓吹異教徒論,把一切不遵循他們極端做法的人都視為異教徒、宗教叛徒、民族敗類,煽動辱罵、排斥、孤立不信教群眾、黨員干部和愛國宗教人士;他們鼓吹宗教至上論,反對一切現代文明成果,排斥傳承已久的民族風俗習慣、民族傳統文化,宣揚“不能看電視、聽廣播、讀報刊”,不許人們唱歌跳舞,“婚禮不許笑、葬禮不許哭”,強迫或變相強迫年輕人留大胡須,婦女穿著蒙面罩袍;他們把“清真”泛化,不僅在食品上,而且在藥品、化妝品、服裝上都打上清真標簽,宣揚政府資助蓋的房子不清真、內地企業生產的生活用品不清真。
馬品彥告訴鳳凰網,宗教極端勢力在新疆所采取的一個成功策略就是微觀滲透,從細小方面逐漸改變人們的思想,一直到現在,都是這種策略。而我們對這種小問題不太重視,往往是成為普遍現象才開始重視,這時再去管理已經很難。
新疆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鄭亮對鳳凰網分析,宗教極端勢力滲透之快還有一個原因,壞人得逞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好人什么都不做或者做得很不夠,“當一些人在農村、民間用這種東西威脅蠱惑村民的時候,沒有力量能夠與之抗衡,這種威脅是很大的。一上來就說你這樣做違反《古蘭經》,那樣做要下地獄,對正常宗教信仰的人來說誰不害怕這個。正確的解經不到位,自然給了非法的、歪曲的聲音以市場,且一旦造成影響,很難消除”。
去年5月在烏魯木齊召開的伊斯蘭教中道思想研討會上,伊斯蘭教界人士曾指出,宗教極端思想完全背離了伊斯蘭教的根本精神,是對伊斯蘭教的惡意利用,已經成為伊斯蘭教最陰險的敵人。伊斯蘭教是講求中道的宗教。
“宗教極端主義其實是嫁接在宗教上的一種政治思想,通過宗教實現其政治目的”,鄭亮指出,在新疆,宗教極端勢力又與民族分裂勢力結合在一起,表現為反政府、反對漢族,不僅僅要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還要把所有的異教徒趕走、殺光。從維吾爾族內部來講,宗教極端勢力宣揚讓維吾爾族做所謂純潔的穆斯林,就會排斥傳統的維吾爾族文化,比如民族服裝,“對原教旨主義者來說,世界上只有一個烏瑪(Ummah),就是一個伊斯蘭國家,是沒有邊界的,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是烏瑪的一部分。因此,在新疆,他們除了反政府、反對漢族、反對異教徒外,還打著凈化穆斯林的旗號。這就對維吾爾世俗社會和維吾爾族傳統文化造成威脅,同時也注定了宗教極端主義和維吾爾傳統社會本質上是不兼容的”。
喀什師范學院教授姑麗娜爾?吾甫力接受鳳凰網采訪時表示,新疆一些地方出現穿戴蒙面罩袍的現象,并不是維吾爾文化的主流,也不代表維吾爾婦女的主流,即使在農村地區也不是普遍現象。
鄭亮向鳳凰網透露,的確有一些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宗教極端主義,甚至以為那就是正教。他認為這與政府過去在基層的宗教工作缺位有關,“相反沙特花了數百億美元傳播瓦哈比,客觀上導致新疆一些人認為瓦哈比就是伊斯蘭教,就是正教,而瓦哈比主義主張復古并回到伊斯蘭創教頭300年的那個時代,這種激進的復古主義現實當中極易為極端主義所利用”。
去極端化成新疆最緊迫工作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提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首次增加了“遏制極端”。在馬品彥看來,遏制宗教極端主義是打擊暴恐活動的治本之策。
自去年,新疆官方通過整治干部隊伍政治紀律、公開宣判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的宗教人士、開展農民畫大賽、以現代文化對沖宗教極端思想、加強法治教育和約束等多種舉措強力推進“去極端化”工作,打壓宗教極端主義空間。
去年年底,新疆人大通過了新修訂的《新疆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特別增加了針對宗教極端思想的部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參與宗教極端活動,不得利用宗教活動或者借宗教名義干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干涉婚禮、葬禮等民族風俗和生活習慣,干涉文化、文藝、體育等活動;不得對未經依法登記的婚姻舉行宗教儀式;不得利用儀容、服飾、標志、標識等,渲染宗教狂熱,傳遞宗教極端思想;不得脅迫、強制他人穿著宗教極端服飾、佩戴宗教極端標志、標識”。
張春賢在今年的穩定工作會議上強調,把去極端化作為新疆當前最突出、最緊迫的工作。
在此背景下,《烏魯木齊市公共場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規定》成為“去極端化”向法治化邁進的一個積極探索。對于此法規的執行,馬品彥坦言,不可避免可能還會遭遇阻力。他表示,既然出臺了法規,不管遇到怎樣的阻力,都應該堅決貫徹執行,“如果遇到一點阻力,就退步,很難想象今后的新疆會出現什么樣的局面”。
姑麗娜爾?吾甫力則認為,遏制宗教極端主義,在實施剛性法律法規的同時,還應該挖掘維吾爾文化中適應現代化、與時俱進的部分。她告訴鳳凰網,維吾爾族文化是融合的、進步的,具有內在的自我修復機制,有抵御宗教極端主義的能力。姑麗娜爾?吾甫力同時呼吁,恢復維吾爾族知識分子自我質疑和自我批判的傳統,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人民的利益勇于擔當的精神,做些實實在在的事,“哪怕走到田間地頭給農民朗誦一首詩、走進鄉村教室上一堂勵志的課,走進清真寺與阿訇們討論宗教與科學相互融合促進,引導我們的信教青年遵從信仰又熱愛科學、為人類做出貢獻才是最大的善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