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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未經許可不得微博直播庭審

2015-02-05
来源:成都商報

  圖解/制圖鄔藝

  原標題:網聊可作民事證據了咋證明沒PS?

  盤點民訴法司法解釋九大亮點 一線法官就具體操作提出建議

  昨日上午,最高法院正式發布新的《關於適用的解釋》。這部被最高法院稱為有史以來條文最多、篇幅最長的司法解釋(這部司法解釋共分23章,共552條),對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問題作了全面系統、明確具體的規定,民生性強,影響面廣。這部司法解釋從昨日起開始實施。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采訪了多位一線法官和法律界人士,解析一些現實存在的操作性問題。

  追上網絡時代

  亮點

  電子證據

  聊天記錄作證據的關鍵

  及時公證搜集佐證

  司法解釋:第116條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數據的規定。

  解讀:多名成都本地法官表示,在此前的司法審判中,電子證據采信的比較少,一來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二來法官無法確認電子證據是不是經過了處理、是否原始證據,在沒有相關證據佐證的情況下,一般不予采納。但如果是關鍵證據,將對其進行鑒定。此次司法解釋明確電子證據後,有利於當事人搜集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官建議,固定電子證據的最關鍵之處就是及時公證,同時就電子證據的真實性搜集相關聯的證據予以佐證。

  亮點

  法庭紀律

  未經許可

  不得微博直播庭審

  司法解釋;(一)未經准許進行錄音、錄像、攝影的;(二)未經准許以移動通信等方式現場傳播審判活動的;(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妨害審判活動進行的。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暫扣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進行錄音、錄像、攝影、傳播審判活動的器材,並責令其刪除有關內容;拒不刪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強制刪除。

  解讀:成都一名法官表示,如律師將開庭信息放在網上公布出來,幹擾司法,法院可能考慮向司法局出具書面建議意見,該律師或受相應處分。

  填上尷尬空白

  亮點

  公益訴訟

  該領域不再僅有一個條文

  司法解釋:第284條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提起公益訴訟,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有明確的被告;(二)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三)有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初步證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解讀: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公益訴訟制度,但是僅有一個條文規定。該司法解釋細化規定提起公益訴訟的受理條件,對其他有權提起公益訴訟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參加訴訟作出了規定。

  亮點

  虛假訴訟

  敢作虛假證言將承擔後果

  司法解釋:第189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一)冒充他人提起訴訟或者參加訴訟的;(二)證人簽署保證書後作虛假證言,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法律鏈接: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根據情節予以罰款、拘留)

  解讀:近年來,民事訴訟中的虛假陳述、偽證、虛假調解、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規避執行等現象時有發生。成都一基層法院民庭法官介紹,此前由於沒有具體規定,法庭在認定虛假證據時僅僅“不予采納”,並沒有加以認定為虛假訴訟進行處理。現在司法解釋明確了5種虛假訴訟形式,這樣就給了法院強有力的斷案依據。對於違背誠信原則的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就可以采取罰金等處罰措施,嚴重的還將構成偽證罪。

  解決實際操作

  亮點

  小額訴訟

  確定具體適用情形

  不想走此程序?可提出

  實際工作:成都市錦江區法院2011年正式啟動了“小額速裁”(小額訴訟在試點時期的稱呼)工作試點,但公眾對此認同度不高。

  司法解釋情況:對小額訴訟程序作出了十幾條規定,以推動小額訴訟程序的落實。

  司法解釋規定:9種情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身份關系清楚的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糾紛;責任明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銀行卡糾紛……

  實際工作:成都市錦江區法院發現,很多當事人擔心沒有上訴權,而不願選擇“小額速裁”。

  司法解釋規定:根據新規定,當事人對按照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有異議的,應當在開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定審理;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並記入筆錄。

  亮點

  財產凍結

  凍結、查封財產期限延長

  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法律鏈接:此前上述期限分別為六個月、一年和二年。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述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實際工作:金牛法院一法官表示,目前實踐中有很多案件不能在原期限內完成從申請保全到執結的法律程序。如生效法律文書未執結,查封到期,會使財產保全的作用落空。

  確保我們的權利

  建立案登記制

  確保當事人權利

  司法解釋: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條件,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解讀:金牛法院一法官表示,實行立案登記制後,與以往最大的區別在於更加強化立案材料的形式審查,以確保當事人的訴權。

  未網絡公開生效文書

  可申請查閱

  司法解釋:判決書、裁定書未通過信息網絡向社會公開,且申請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提供便捷的查閱服務。

  專家輔助人意見

  視為當事人陳述

  司法解釋:當事人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一至二名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代表當事人對鑒定意見進行質證,或者對案件事實所涉及的專業問題提出意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法庭上就專業問題提出的意見,視為當事人的陳述。

  成都商報記者王英占孫兆雲周茂梅

  新聞

  最長的司法解釋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介紹,這是最高法有史以來條文最多、篇幅最長的司法解釋,也是最高法有史以來參加起草部門最多、參加起草人員最多的司法解釋:17個部門參加起草,曆時兩年,召開專題論證會、座談會150多次。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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