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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疑似真兇今日宣判

2015-0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網2月9日電(王永吉)“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據悉,該案于上月進行庭審,共歷時3天,趙志紅在法庭上始終承認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兇。
 
  趙志紅當庭未“翻供” 始終承認自己是真兇
 
  2015年1月5日,該案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開審理,因此,一些細節尚不得而知。
 
  根據法院安排,5日進行的庭審分為兩部分,上午公開審理趙志紅涉嫌的盜竊、搶劫犯罪部分。下午才開始不公開審理“4·9”強奸、殺人案。
 
  趙志紅被押解至法院時,戴著黑色頭套,只露出兩只眼睛,從看守所押來法院時走的是專用通道,下車后即被迅速帶入法院。
 
  法院方面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為趙志紅指定了兩名辯護律師為其辯護。辯護律師張瑞軍介紹,對于普遍關心的趙志紅之前承認自己是兇手一事,趙志紅在會見時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認自己就是“4·9” 女尸案的兇手。
 
  當天的庭審中,趙志紅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四項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
 
  據媒體公開報道,參加庭審的知情人士透露,對于檢方關于“4·9”女尸案的指控,趙志紅堅持稱自己就是真兇,且語氣很肯定。案件的審理持續了3天,在庭審中,審判長問趙志紅要不要為自己辯護,趙志紅說:“我不想為自己做什么辯護,因為我犯的罪太大。”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在“4·09” 女尸案的審理中,不管能否認定趙志紅有罪,都不會對他最終的定罪量刑產生實質性的影響。“無非就是我們要還呼格吉勒圖一個清白而已。”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云也出現在了當天的庭審現場。他們對媒體說,不管趙志紅是多么的十惡不赦,他在最后關頭能夠承擔責任認罪,讓我們看到了他的良心發現,今天我們就是來看一眼。
 
  趙志紅案引發關注之后,媒體也多次去趙志紅家中采訪其父母。據報道,趙志紅的母親在接受采訪時說,趙志紅到看守所后給家里寫過一封信,但家里并沒有回信,因為不想回。趙志紅的父母已經放棄了他,沒有給他聘請律師,也沒有到庭審現場來旁聽,甚至,在他被羈押的9年里,他們也沒有去看過一回。
 
  當被詢問到如果有機會,能見一下趙志紅,趙父堅定而明確地表示,“我不見他,說了不見,就肯定不見他”。“我們都恨他。那么多孩子,好端端的,給害了,我們向她們(受害人)道歉。”趙母還說,“母子緣分已盡,不想再有聯系,不想再見他了。”
 
  據悉,2014年12月15日,當獲知呼格吉勒圖被改判無罪后,趙志紅的母親還是通過電話,向呼格吉勒圖的母親表達了歉意,代替趙志紅說了聲“對不起”。
 
  輿論盼通過庭審揭開案件真相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立即執行。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嫌犯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兩兇”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圖已因“4·9”女尸案被槍決。
 
  公開報道顯示,趙志紅,男,1972年生,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被外界稱為“微笑殺手”、“殺人狂魔”。據悉,從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趙志紅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奸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幼者僅12歲。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案,因趙志紅當庭指出檢察機關的控訴漏掉了1996年那起強奸殺人案,庭審暫停。此后,趙志紅案再沒有開過庭,直至呼格吉勒圖案的再審出現轉機。
 
  2005年趙志紅落網后,呼格吉勒圖父母持續9年上訪。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因此案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此案的再審將實行不開庭審理,采取書面審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圖家屬送達再審判決書,并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對“4·9”女尸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
 
  呼格被宣布無罪后,人們希望進一步了解,被害女子當日從離開飯店直到被發現的1小時30分鐘里,到底遭遇了什么?“真兇”如何作案?從而進一步通過法理還原真相,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此外,呼格是否曾經被刑訊逼供、存不存在違法辦案等也引發輿論關注。
 
  據悉,呼格案再審判決后,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已經啟動追責調查程序,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嚴格依法調查追責。目前,呼格案當年辦案的公檢法相關人員全部被調查。
 
  2014年12月18日,媒體發布消息稱,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據悉,1996年,呼格吉勒圖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
 

  呼格案再審改判無罪后,內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父母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領到賠償金。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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