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奇
【香港商报网讯】中央社臺北消息,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偵結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泄密案,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等3人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愿負政治責任請辭。王郁琦说,张王会因他辞职不会再有,但希望国台办与陆委会的直接互动能够继续。
王郁琦為何辭職: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今天表示,對臺北地檢署就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泄密案予以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愿意請辭負責。
王郁琦表示,“對于檢方不起訴的理由及決定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愿意請辭負責。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談判團隊的紀律,無怨無悔。”
王郁琦也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繼“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之后,臺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身邊宣布請辭的最倚重親近官員。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偵結張顯耀被控泄密案,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前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3人不起訴處分。
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官網,王郁琦聲明全文如下:
今日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張顯耀前副主委涉嫌泄密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本人必須坦誠的說,我無法認同這樣的結果,并且感到非常失望與無奈。過去這段時間,陸委會已經盡可能提供資料給檢方,能做的、該做的,陸委會都做了,但是辦案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佐證,以及法律責任的認定,已經不是陸委會的權責。
就算我無法認同檢方決定,但基於對司法的尊重,我也只能接受這項結果。
從檢方的不起訴理由中,顯示張顯耀的確涉及在與陸方談判前泄漏談判內容、將機密資料透過一名臺商轉交陸方,以及透過國內一家企業所供養的民間助理,處理涉及國安的政府機密資訊等行為。針對檢方認定此一涉及國安的案件未達違法程度,變成一種「不起訴的泄密」,本人非常遺憾,雖然無法認同檢方決定及理由,但因本案處理過程引發社會紛擾,本人愿負起政治責任,請辭陸委會主委一職。
今日檢方雖對張顯耀案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相關證據也顯示他曾有不當的泄密行為。張顯耀的所作所為,或許回避了法律的責任,但他身為一個政務官,尤其位居兩岸事務中這么重要的一個位置,已經逾越了應有的本分。
本人在發現張顯耀出現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工作疑點時,主張必須先將其調離現職接受調查,但同時希望在相關事證尚未由檢方 清之前,能依無罪推定之原則,兼顧他的名譽與權益。案發後,媒體與立委均曾對本人是否應於本案調查結果出爐後,辭職下臺作出評論與質詢,然而我在當初向長官報告本案時,即已表示愿意負該負的責任。因此今日辭職負責的結果,本人無怨無悔。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談判團隊的紀律,就算時間重來,就算知道自己最後必須離開這個位子,我還是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陸委會的工作,必須承受來自各方壓力,并常遭外界誤解與責難。然而本人在陸委會同仁襄助之下,堅持捍衛臺灣的安全與利益,并於任內建立兩岸事務首長互訪,以及陸委會與國臺辦間常態性溝通聯系機制,對兩岸互動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對於有機會能夠從事公職,為培育自己的臺灣社會作出貢獻,本人感到十分榮幸,也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對我的鞭策與指教。農歷新年將至,謝謝大家,也祝福各位。
紐時:不影響兩岸關系
「紐約時報」引述路透社報導說,王郁琦辭職預料不會對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關系有任何影響。
“总统府”:王郁琦非常優秀 表現稱職
對於張顯耀案不起訴一事,馬瑋國表示,"總統府"支持王郁琦的看法,沒有進一步評論。
至於王郁琦為表示負責而請辭,馬瑋國轉述,馬英九認為王郁琦是非常優秀的陸委會主委,兩年來推動兩岸交流制度化和常態化認真負責、表現稱職。“總統府”會進一步了解不起訴處分的內容後,再做回應。
陆委会前副主委张显耀
张显耀被控泄密北检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在去年8月传唤张显耀后,指挥“调查局”国安处调查官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到张显耀的大直住处等7处地点搜索,传唤张显耀以及他的幕僚陈宏义等3名证人到案,以厘清案情。
张显耀被控泄密案,“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处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由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陈舒怡侦办。
张显耀2012年2月出任台当局“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委,并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出任台湾当局与大陆的首席谈判代表。王郁琦曾于去年8月表示,张显耀因“家庭因素”而去职,但随后张显耀却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未请辞,而是“被长官告知”请辞副主委一职;而“陆委会”接着更正说法指出,张显耀是因“工作有疑点尚待厘清,必须调离现职,接受调查”,台湾当局随即将张显耀以“外患罪”、“泄密‘国防’以外机密罪”提起诉讼,但随即就被台湾“高检署”退回,交由台北地检署侦办。
张显耀被指控于2012年6月至去年2月间期间,透过前助理陈宏义、秘书张素玲、司机李其政,以短信、电话和寄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台湾当局参与两岸会议、参访大陆的相关信息,以及自己的人事任命案转知大陆相关单位知悉。张显耀也是第一位被疑遭大陆“策反”的首席谈判代表。
臺北地檢署指出,根據檢察官比對監聽內容、向陸委會調閱資料、訊問陸委會相關處長後,認定張顯耀揭露的消息有些是普通等級公文,有些是事務性安排行程,而并非談判的實質內容,都不能認定是應秘密的機密事項。
前國安局長蔡得勝也向檢方證稱,在任期間持續關注張顯耀等人與陸方來往情況,假如偵辦到間諜案件都會呈報,但是本案并沒有。另有其他證人指出,政府派張顯耀前往大陸溝通協調,完全授權給張顯耀執行,看不出有異狀。
檢察官認為,雖然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作證說,本案是聽聞臺商提醒指出,「張顯耀和陸方官員走的很近,未來可能會出事」。但檢方不能只憑聽聞,就推斷張顯耀等人有泄密。
张显耀不予起诉的消息传出之后,有台湾媒体认为这是对长期怀疑张涉嫌“泄密”甚至是“共谍”的王郁琦进行“打脸”。
张显耀案大事记
--2014年8月16日,行政院宣布张显耀因家庭因素请辞获准,职缺由陆委会政务副主委林祖嘉接任。
--2014年8月19日,陆委会表示,7月下旬接获检举,指张显耀在两岸经贸谈判时涉嫌泄密。陆委会和调查局联系后,认为张显耀工作疑点,部分涉及国家安全,经过双方协调后决定将全案移送调查局。
--2014年8月22日,调查局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北检分案交由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陈舒怡侦办张显耀案。全案朝泄密等罪侦办。
--2014年8月25日,张显耀主动到台北地检署说明案情,强调自身清白。检察官讯问后将张显耀列“侦”字案被告,并限制住居。
--2014年8月28日,台北地检署以被告身分传唤张显耀说明,并搜索张显耀住处等7处地点,并约谈3名证人。
--2014年9月5日,台北地检署第3度传唤张显耀,讯后请回。
--2014年9月11日,台北地检署以证人身分传唤陆委会主委王郁琦说明。
--2015年2月10日,台北地检署将全案侦查终结,将张显耀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