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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落馬縣委書記反思:想管什么都能管

2015-02-13
来源:新華網

  新華網合肥2月12日電 題:如何防范“芝麻官”大腐敗——安徽三名“塌方式腐敗”縣委書記懺悔啟示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王正忠 楊玉華

  在安徽蕭縣、泗縣及太和縣三地,縣委書記貪腐引發的“多米諾效應”涉及當地幹部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成為“塌方式腐敗”的重災區。

  記者日前采訪當地紀委、司法等部門獲取了三地落馬縣委書記的腐敗懺悔自述發現,用人腐敗和官商勾結成為權力濫用的兩大風險點,問題“一把手”權力失范帶來的官場逆淘汰和社會生態惡化往往加速“塌方式腐敗”的發生。從這些落馬縣委書記的反思中可以看出,盡管他們的腐敗行為受到法律懲處,但他們引發的反腐追問並未結束。如何防止類似縣委書記引發的“塌方式腐敗”將是當前和今後反腐及基層治理面臨的重要課題。

  用人腐敗、官商勾結成縣委書記兩大腐敗高發區

  蕭縣、泗縣及太和縣地處皖北,在其所屬的安徽宿州市和阜陽市,曾廣受關注的王懷忠、王昭耀及“白宮書記”張治安等落馬官員都曾有過任職經曆。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先後因貪腐落馬,其中毋保良、晏金星貪腐案分別涉及當地各級幹部達百人,可謂“塌方式腐敗”的典型。

  記者通過多方采訪發現:批發“官帽子”、與“老板”權錢交易是問題縣委書記主要貪腐表現。

  毋保良在2009年擔任縣委書記期間,正是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鄉鎮黨委政府換屆的前期准備和醞釀階段,許多幹部給他送錢送物。據他自述,這些人主要是縣直機關負責人和鄉鎮負責人。“縣直機關負責人給我送錢,有的是想進班子,有的是想調到更有實權的單位,也有的是副職想轉正。鄉鎮負責人送錢送物有的是想進班子,有的想調縣直機關權力較大的單位任一把手,也有的是想由鄉鎮長提任書記或副職轉正。”“我推薦了一些給我送錢的幹部,提撥了一些給我送錢的幹部,滿足了一些給我送錢幹部回縣直機關的要求。”對於送錢的人,“只要感覺和自己親近,用起來得心應手,就推薦使用。”

  和毋保良一樣,晏金星也大肆利用縣委書記的用人權搞“官帽批發”。在泗縣曆任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10年時間,晏金星受賄600餘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賄金額達500餘萬元,其中接受下屬請托“賣官”近百次,所得300餘萬元。“手中有了權力,各種誘惑就紛至遝來。他們看中我手中的權力,有的拉關系,有的逢迎拍馬,有的送錢送物。凡此種種,不外乎幹部謀求職務升遷、得到工作支持;企業為了謀取更大利益。”

  毋保良、晏金星案發後,蕭縣、泗縣兩地許多鄉鎮和縣直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多有涉案,蕭縣先後有80多名幹部免職,起訴書中向其送禮人員多達300餘人;泗縣也查出涉及幹部近百人。

  結官商同盟、收錢為“老板”辦事則是縣委書記濫權的又一領域。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就是權為房地產商用的典型。軍人出身的他曾在國土局長崗位任職,並因建立“四項陽光制度”被評為“國土衛士”、“勤廉兼優幹部”。但他最終先廉後貪,調任太和縣委書記後,因與情人有了私生子,為孩子“撈錢”驅使他走上貪腐不歸路。據法院審理查明,在2007年至2012年擔任太和縣委書記、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劉家坤和情人趙某,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征地拆遷、房屋預售等方面謀取好處,收受6名行賄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929萬餘元。而這6名行賄人無一例外全是從事房地產開發和企業經營的“老板”。

  一位落馬縣委書記說,逢年過節,下屬上門;去地方調研,地方奉上紅包“意思意思”;還有許多主動上門攀附結交的“老板”,這些都是撈錢的機會。“想到這些商人都是用我們手中的權力富起來的,感覺自己很寒酸,也被人譏笑。最終走上不歸路。”

  “總指揮”“失范”導向全亂 官場、社會逆淘汰嚴重

  “潛規則”驅逐“明規則”,“幹的不如送的”。作為一個地方官員的垂范和地方政治生態的風向標,縣委書記一旦貪腐其對規則和地方生態的破壞性難以估量。

  毋保良曾向紀檢部門坦言,縣委書記對幹部的使用擁有實際意見的決定權,收受人家的錢物,必然會對送錢送物的幹部提拔重用給予照顧,這給當地幹部思想上帶來混亂。在當地一度出現怪現象,許多幹部處理和解決問題,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規定和法律要求,而是想到給誰送錢,送多少錢才能“拿下”,才能解決問題,導致出現許多違反政策規定的人和事。

  在泗縣、太和兩地,“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很快重用”成了那時幹部提拔的生動寫照。毋保良、晏金星說,這種“潛規則”盛行導致一些正派幹部工作積極性受到很大影響,“這些幹部不想給我送錢,也無錢可送,看到一些送錢的幹部都一一得到提撥重用了,感到仕途沒希望,在工作上得過且過,不思進取,嚴重影響了工作開展。”

  “不少人用公款向我行賄得到提拔後,就要收回‘成本’,甚至產生‘利潤’,用手中的權力換取金錢。還有一些問題幹部在給我送錢後,獲得了我的保護,帶‘病’在崗。”毋保良自述道。在蕭縣、泗縣、太和等地,縣委書記帶頭破壞規則,大肆收受錢財,使得當地官場送禮成風。每逢春節和中秋節,許多鄉鎮的負責人和縣直機關負責人都會以彙報工作名義到縣委書記辦公室送錢,節前送不掉節後送,在辦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裏,一次送不掉就反複送,直到送掉為止,有的幹部送一次退一次,反反複複達五六次之多。

  “有時發現有的幹部在節日期間沒有給我送禮,思想上還會有想法,是不是這個幹部對我有意見,是不是在哪方面得罪他了,直到這個幹部在節日過後補上禮金之後,我才算放心下來。”毋保良這樣描述道。

  帶壞社會風氣,惡化社會生態。“一個人帶壞一座城”是縣委書記腐敗的擴散。蕭縣、泗縣、太和一度都是安徽社會秩序混亂和經濟發展滯後的地區。這些地方,一些群眾也在幹部腐敗風氣的影響下,不靠誠實勞動致富,而是鑽政策空子,靠錢權交易換取更多財富,有的甚至和一些幹部勾結起來,向政府發難,騙取政府資金。

  “權力集中不受監督是最大的腐敗。”

  縣委書記曾被稱為“芝麻官”,而從上述三位縣委書記腐敗軌跡來看,“芝麻官”卻往往存在大腐敗。對於走上貪腐之路的原因,三位落馬縣委書記有著驚人的一致看法,除了自身要求不嚴外,權力集中缺乏監督,廉政教育、信念教育失效也是重要原因。

  “縣委書記權力大到什么程度?只要我一張口,下面沒有常委敢說話的。”一位落馬縣委書記說,縣委書記如果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績,得到上級肯定,最容易擺不正位置,出現“一言堂”。“我在縣委書記位置上幾乎感受不到約束。上級過問很少,能管但具體也管不了;同級也根本管不了。”

  上述落馬縣委書記反思時說,“縣委書記要抓全面,而不是抓全部。”實際上,縣委書記只要想管,什么都能管,都不需要找名目。比如幹預房地產市場,本來常委各有分工,縣委書記不分管房地產、土地,但只要搞個聯席會議制度,就可以一把手親自抓、直接插手。因此,明確縣委書記的權力清單,劃定權力邊界,是量化管理縣委書記權力的重要手段。

  廉政教育、信念教育不入心也是三位縣委書記反思的重點。不少落馬縣委書記在擔任領導崗位的十多年時間,始終沒有停止過貪腐,這期間也多次學習過反腐倡廉的文件,多次參加反腐倡廉的會議,甚至自己也曾主持過相關會議,但往往只是應付“官差”,做做樣子而已。

  “廉政教育像集體打鼓,往往一陣風刮過就沒了。”劉家坤說,很多廉政的典型也不符合時代特點,不可信也不可學,需要多多發掘有時代特點的典型人物。

  此外,劉家坤、毋保良等人還提到縣委書記任職時限也是影響腐敗的重要因素。事實上,除劉家坤外,毋保良、晏金星的貪腐之路是從他們任縣委書記之前就已經開始,而且持續十餘年時間,不僅沒有被查處,而且一路高升,腐敗愈演愈烈。“從幹部任職上,一把手不能在同一地方、單位任職太長。”劉家坤認為,縣委書記任職三年左右時間,往往一把手權力就穩固了,也是其開始個人膨脹的階段,最容易出問題。因此,未來要避免縣委書記腐敗,必須要強制性交流一把手,建立制度約束機制,避免“一言堂”和監督失靈現象。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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