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人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像大白一样的暖男,该有多好?亲爱的创业者,要记住: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大白也会有的,但也要学会如何找到TA。
《超能陆战队》的火热上映让一只软软的“大白”成为竞相追逐的对象,创业者也不例外——如果投资人不再是高高在上、冷冷冰冰的,而是像大白一样的暖男,该有多好?亲爱的创业者,你要记住: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大白也是会有的,但你也要学会如何找到TA。
“我们急需要钱”——这样的心理暗示导致大部分创业者只想以快捷的方式融资成功,迷信由传播媒介处理过的信息,而不亲身了解投资人,从而导致信息的不对称——投资人了解创业者总多于创业者了解投资人。
而更可悲的是,大部分创业者竟因此给自己再一次的心理暗示:“我们没得选。”从根源上探寻,导致“有奶便是娘”的症结正在于对自己评价过高,急于获取成功,其实是为了“证明自我”而非“实现自我”。
一句话:你找一个“过墙梯”,也许不难,但找一个“引渡人”,那可是慢工细活。
什么是“对”的投资人?
一个“对”的投资人,就像一个最理想的“爱人”一样——既“情投意合”,又促进你的事业提升。
1.“对”的投资人的基础是“情投意合”。
投资人和婚姻对象的共同点就是:双方结合之后,大量原本隐秘的变量会如潮水般涌入。而合作团队应对这些变量只能依靠认知上的一致性。
所以说,选择投资人的前提是“情投意合”,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能屏蔽许多不必要的噪音,从而减少内耗,专注于创业者真正要做的事。
2.投资人是否能够“滋养”你。
如果你选择的“爱人”能够帮助你提升,使你成为更好的人,就是一种最理想的选择。真正用心地与你互动、帮助思考、协助企业发展的投资人,也是创业者最理想的选择。
具体而言,好投资人的“滋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最初的滋养:资金。
资金就像子弹,是创业者在市场中攻城掠地必不可少的武器。如果子弹供应得不及时,会让创业者转瞬之间进入险境。所以“对”的投资人,能根据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地提供资金上帮助。
另外要考察的是,投资人在B轮、C轮融资的时候是否能帮到你。一个“对”的投资人,能给你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一次性的支持,还会在品牌上提高下轮融资的成功概率,甚至会主动帮你找其他投资人,“娶了媳妇还赚了嫁妆”。
最重要的滋养:资源。
投资人是否可以给予你充分的资源,所以对于初创团队,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者是增强优势的不错选择。创业者将获得除资金之外的战略、资源、人才的支持。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投资状态,有助于长久发展。
从哪些步骤去考察投资人?
1、偏好长期耕耘相关领域的投资人。
除了可以告诉你其他新创公司的成长途径,让你能够预期自己的规模化过程,也常常能提供最前线的产业情报,缩短你摸索的时间,并且减少错失机会的情况。
2、先选人,再选公司。
得到上下游企业的业务支持,的确可以大大提升你的竞争力。但是必须注意:这些企业投资你,并不代表它就能在业务上支持你,因为多数企业的投资部门对业务部门的影响力非常有限。因此“谁”投资你比“哪家公司”投资你重要许多。
另外,决定投资你的那位仁兄,通常也是未来代表参与你董事会的人,这更让选“人”变得非常重要。
3、别被美好承诺所惑。
如果投资人承诺未来要帮你做这个、介绍那个,可能只是引诱你的手段。真正好的投资人应该是直接开始帮助你,不会非要等到投资之后才有作为。
4、跟他已经投资的创业者聊聊。
如果是一个行得正、坐得直,非常努力帮助你的投资人,他会乐意提供这个名单,邀请你与他们聊聊。如果创投对提供这样的名单有所保留,那很有可能是一种警讯。
5、先一起工作。
如果可以的话,想办法先跟这个创投一起工作,再决定要不要让他投资。深入讨论策略、商业模式也好,一起拜访重要合作伙伴也好,从这些过程中,你会更了解双方是否能有默契。
6、啤酒测试。
不是测试对方酒量,而是一起吃个晚餐,喝杯小酒,卸下防备与面具,更能了解双方的为人与价值观。
7、亲身参与协商。
协商是找出两方利益平衡点的过程,也是了解对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的机会。如果你跟你的创投能够理性、愉快的完成这个过程,那代表未来股东关系会较容易维持。
8、了解价格与价值的不同。
越好的服务价格往往越贵,这道理在募资的世界也相通。不要纯粹为了较高的估值(较低稀释)就选择某一投资人,也不要纯粹为了提高估值就让投资条款变得繁琐复杂。当价格在类似范围时,投资人本身的好坏影响会远远大过估值。当投资条件非常复杂时,有时会吓跑未来想投资下轮的创投。所以一切应该以全局的观点来看,而不是着重在单一项目的优化。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陷阱”?
从一些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角度给出四点建议:
1、判断投资人是行业投资者还是纯股权投资者
对两种投资者提前判断可明晰权责范围。
2、判断投资人对公司经营行为是否会进行干预
创业者应事先通过直接询问和侧面印证去了解投资者的投后管理风格。
3、投资人对公司决策事项是否要求一票否决权
从标的企业的角度讲,因为无法判断协议签署后投资人是否会滥用否决权,相当于被套上了无形的枷锁。因此务必慎重!
4、看投资人是否要求投资协议赋予的特别权利
(“对赌条款”、“反摊薄条款”、“回购条款”、“共同卖股条款”等)
投资人拿出投资协议模板中的时髦条款,有些内容表述复杂,实际上缺乏可操作性。建议交给律师辅助你判断。
最后,引用创业工场制作人麦刚的一段话,希望看完这篇文章的你会明白,选择永远都在自己手中:
为什么有一小波投资人能够获得长期的回报?因为他们是真正用心去跟创业者互动、从创业者的角度帮他们思考、协助企业发展的人。这种投资人绝对是少数,所以方法只有一个——做自己,才能尽可能去挖掘、发现甚至吸引在知识结构、人品、个性方面跟你匹配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