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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青涉踢老翁暫禁足屯門

2015-03-1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上周日的反水貨客「光復」行動爆發冲突事件中,一名被捕示威男子被控普通襲擊罪,昨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於5月5日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其間禁足屯門。

  杯渡路輕鐵站橋底施襲

  24歲被告胡×俊報稱建築工人,居沙田,現失業,沒案底。律師指,他父親剛於上月過身,今日舉行喪禮,望能以人道理由批准胡保釋外出奔喪。裁判官水佳麗准許胡以3000元保釋,其間禁足屯門;就胡投訴在大埔警署遭兩名警察毆打,水官讓法庭留案。

  控罪指,被告於本月8日在屯門杯渡路輕鐵屯門站橋底襲擊姓梁男子。據悉被告當時涉從后用腳踢向梁,梁是一名老翁。

  警方迄今在事件中共拘捕了7人,包括6男1女,其中一名年僅13歲的學生獲保釋外出,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另兩名16歲男中學生及一名21歲女大學生分別被控一項襲警罪,及一項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名,獲保釋候訊,其間禁足屯門。

  兩男辱罵母女稍后起訴

  至於周三晚上在天水圍拘捕一名47歲姓陳男子及在屯門拘捕一名27歲姓曾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料稍后會被檢控。兩人被指當日在屯門辱罵一對母女及飛腳踢向一名拖涄的老伯。

  游行3漢冲擊警防線罪成

  另外,激進政團「港人自決藍色起義」成員陳×進,及另外兩名男子,前年7·1涉游行期間不按照警方的游行路線安排,及冲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軒尼詩道東行線防線。涉案3人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受審,昨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判刑。被告3人為陳×進(28歲)、其商人朋友鍾×平(34歲)及獨立音樂人黃俊×(34歲)。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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