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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母親:已認真看了兩高報告 現在只剩追責

2015-03-13
来源:华商报

  “兩高”報告中都表明了對錯案的態度,共列舉了6起重大冤假錯案。

  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要求各級法院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則表示:“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訴環節把關不嚴的責任,吸取沉痛教訓,健全糾防冤假錯案長效機制。”

  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法院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各級法院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

  【高法報告】福建高院依法審理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念斌無罪。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切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內蒙古高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法院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對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

  【高檢報告】對從申訴或辦案中發現的“徐輝強奸殺人案”“黃家光故意殺人案”“王本餘奸淫幼女、故意殺人案”“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案”等冤錯案件,認真複核證據,依法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支持人民法院糾錯。

  河北順平縣檢察院在審查辦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時,針對多處疑點,堅決排除非法證據,作出不批捕決定,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最終抓獲真凶。據新華社

  呼格母親:兒子被判無罪 現在只剩追責

  兩高報告均提到了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他的家人對此怎么看?

  昨日下午,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說,她在網上認真讀了兩高報告,對關於糾正冤假錯案那一段印象深刻,“現在國家依法治國,法律越來越透明了。”

  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說,呼格被宣判無罪後,他和老伴的心情都穩定了許多,老伴的胃病也好了一些。今年春節,兩個兒子都回來和他們一起過年,全家人都覺得輕松多了。尚愛雲也說:“今年春節比往年過得好一點,起碼呼格的案子翻過來了,我們都沒有那么大的壓力了。”

  對於那205萬餘元的國家賠償,尚愛雲說,那些錢他們目前只花了一點,主要用於償還那幾年打官司借的錢,接下來他們打算給呼格買一個好一點兒的墓地,再請個有名望的人寫墓志銘。“墓地的價格要看位置,有四五萬的,有七八萬的。”

  尚愛雲說,以前她最大的心願是呼格宣判無罪,這個心願已經實現,“現在只剩追責了。我並不是因為我兒子的案子才這么說,必須追責這些人,因為有錯必糾,以後才能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華商報記者 王黎莉

  念斌:這對我們追責會有幫助嗎?

  最高法報告中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審理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念斌無罪。

  昨日,念斌的姐姐念建蘭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說,看到弟弟的案子被寫進報告,她感到欣慰,更希望“今後不要再有另一個念斌出現”。“兩高報告中提出司法改革的一系列思路和舉措,比如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我覺得看得很清也很切中要害,但如果權力不被制衡,這些都很難做到。”

  兩天前,念斌在念建蘭的陪同下去北京治病,借住在朋友家。由於身體不適,念斌昨天並沒有和姐姐一起看“兩高”報告直播。中午吃飯時,念建蘭告訴他:報告裏寫了你的案子。念斌沒有太大反應,只問:這對我們追責會有幫助嗎?

  念建蘭說,追責才是防范冤假錯案治本之道,“冤假錯案的發生和公安偵察人員的刑訊逼供有關,和虛假證據的制造有關。如果造假沒有成本,如果沒有嚴厲追責,冤假錯案還會發生。”她說:“遺憾的是,我們現在根本無從追責,當年制造假案的公安人員至今無人道歉,無人承擔責任。直到今天,冤假錯案對我們的傷害仍在持續。”

  華商報記者 劉苗

  最高法報告首次提出“六個決不”

  1.決不讓國外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2.決不讓網絡成為法外之地

  3.決不允許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權

  4.決不允許對任何人法外開恩

  5.決不允許對當事人要求相互推諉

  6.決不允許讓群眾為立案來回奔波

  各級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

  嚴肅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數同比上升7.4%

  ■589 查辦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廳局級以上幹部589人

  ■13864 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執法人員6067人、司法人員1771人

  ■9913 查辦社會保障、征地拆遷、扶貧救災、教育就業、醫療衛生、“三農”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9913人

  ■10529 嚴肅查辦貪汙、挪用、私分政府投資資金的職務犯罪10529人

  ■37.9% 部署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查辦行賄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17 共抓獲境內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從美國、加拿大等17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勸返49人

  ■404 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04人,同比上升86.2%

  ■788 同步介入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查辦事故背後瀆職犯罪788人

  堅持公正司法

  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各級法院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

  努力解決民告官難問題

  各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5.1萬件,審結13.1萬件,同 比 分 別 上 升16.3%和8.3%。

  堅決懲治司法腐敗

  全國法院清查虛假訴訟案件3397件,立案查處307人。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81人,同比分別上升126.5%、36.6%和120.6%。制圖/唐保虎

  報告中點名的6起冤假錯案

  念斌 羈押8年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平潭縣澳前村17號兩戶居民家多人中毒,其中兩人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確定是人為投入鼠藥所致,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提起公訴。該案曆時8年10次開庭審判,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終審判念斌無罪。

  王玉雷 報案後被刑拘

  去年2月,河北順平縣北朝陽村村民王某被人用鈍器打擊致死,在證據明顯不充分的情況下,當地公安機關將報案人王玉雷刑拘。在此期間,根據檢察機關的補充偵查意見,警方擴大偵查范圍,最終將該案犯罪嫌疑人王斌抓捕歸案。2015年1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徐輝 服刑16年

  1998年8月,珠海市小林鎮居民、19歲的嚴某娟被強奸殺害。2001年5月,小林鎮居民徐輝因涉嫌強奸、故意殺人罪,被珠海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6年12月,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受理了徐輝的申訴。2008年10月,廣東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去年9月9日,珠海市中級法院再審改判徐輝無罪。

  黃家光 服刑18年

  黃家光是海南海口市秀英區東山鎮新嶺沖村村民。在1994年7月的一起村民械鬥引發的命案中,被法院認定為主犯之一,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服刑18年後,去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審宣判,宣告黃家光無罪,當庭獲釋。

  王本餘 先被判處死緩,後改判3年

  1996年11月,42歲的王本餘因強奸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12年,北京警方將真凶李彥明抓獲。2013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王本餘強奸殺人罪名不成立。隨後因有包庇李彥明的情節,王本餘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呼格吉勒圖 死刑已執行

  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廠宿舍大院發現一具半裸女屍,警方稱犯罪嫌疑人是18歲的呼格吉勒圖,他也是該案的報案人。1996年6月10日,“案發”僅僅61天,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2005年10月23日,被稱為“殺人狂魔”的趙志紅被警方擒獲,他供述了呼市毛紡大院廁所內奸殺一名受害婦女的詳細經過。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呼格吉勒圖被判無罪。

  華商專訪兩會人物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律師施傑:

  建法官終身擔責制度減少冤假錯案

  兩會人物:施傑,2011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全國優秀律師,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全國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新聞背景:2010年全國兩會上,施傑的一份關於“醉駕入刑”的提案引發社會各界熱議,次年2月24日,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將危險駕駛罪正式列入刑法之中,施傑作為醉駕入刑推動者備受關注,成為每年兩會媒體采訪的熱點人物,近兩年來,施傑多次建議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而在昨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帶頭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

  【談審判制度改革】

  審判委員會成員應去“行政性”重“專業性”

  華商報:審判委員會制度實施了數十年,為什么要對其進行改革?

  施傑:審判委員會是各級人民法院內部的最高審判組織,其設計的初衷是為了防止法官權力濫用,以此保障案件審判的質量,但是,這一制度發展到現在,已經不符合現代司法審判的精神和原則,存在很多問題:

  一是審判委員會實踐中審委會成員沒有看到證據材料,也沒有經曆庭審質證,只能依賴法官的書面彙報進行裁決,一定程度上違背了直接審判和審判公開原則;二是審判委員會的決議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領導意志”左右,具有較強的行政化色彩;三是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具有隨意性,所謂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是個寬泛的概念;四是這種制度阻礙了錯案責任追究,審判委員會是集體決定、集體負責的,即使真的產生錯案,也難以分清責任,容易成為某些法官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近幾年糾正的幾個錯案,如呼格案,佘祥林、趙作海案,都是通過審判委員會集體討論做出的決定,但因為是集體決策,怎么追責?

  華商報:你認為應該怎么改?

  施傑:目前關於審委會的改革還不徹底,按照現行《人民法院組織法》,審委會對案件有判決權,審委會的決定,審判人員必須服從,如果不取消審委會的判決權,“讓審理者裁判”的改革實踐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所以我建議:一是從《人民法院組織法》改起,把審判委員會定性為一個業務指導和咨詢機構。從直接審判案件向更多進行審判業務指導轉變,而且不得直接和主動地幹預合議庭或者法官對個案的審理;二是審判委員會應該剔除成員的“行政性”,更加注重成員的“專業性”。審委會成員應當是專業的法官;三是在審判委員會之下建立民事、刑事、行政等專門委員會,審委會成員根據自身擅長的業務領域加入不同委員會。讓審委會發揮專家咨詢的作用,把裁判權交還給作為案件審理者的法官,而且一經裁判,終身擔責。

  【談減少冤假錯案】

  引入第三方評判機制

  華商報:最高法的報告裏首次表示,對冤假錯案的發生,深感自責,你認為減少冤假錯案有哪些辦法?

  施傑: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一個審判原則,就是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終身擔責,我們一定要建立一套可操作的法官終身擔責制度,好比古代人蓋一座吊橋,要在每個鐵鏈上都烙上工匠的名字,如果錯了,就追責,這樣每個工匠就會認真做好每件產品,法官判案也一樣。

  二是把好用人關,建設好法官、檢察官隊伍,提升他們的專業水平,多培養業務強、經驗豐富的法官。解決法官的“存在感”,就是我剛才提到的,將判決權從審委會交回法官手中,同時提升法官的待遇和榮譽感。

  三是建立案件質量評判機制,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選擇公道正義的專業人員,建立評判隊伍和咨詢專家庫。對訴求反應特別強烈的案件,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性評判,提供基本的參考意見。

  華商報:最高法報告中也談到克服司法行政化傾向的問題,你作為律師對司法審判中的行政化傾向有感受嗎?

  施傑:報告中提到要取消對高級法院的統計考核排名,指導高級法院取消對轄區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標。這項改革很重要,舉個例子,現在有一些基層法院為了提高結案率,到了年末就不再新立案件了,而且有的案件匆匆了結,這不符合司法規律。還有些一審法院為了減少發回重審率,自己找二審法院溝通,甚至勾兌,這也導致一些判決存在誤判風險。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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