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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小情侣藏450包「迷奸粉」

2015-04-0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冯仁乐报道:令所有女性防不胜防的「迷奸粉」再现,警方日前根据线报掩至元朗山下村守株待兔,成功截获一对年仅17岁的小情侣,在其身上及住所起出大批毒品,包括俗称「K仔」的氯胺酮、「冰」毒及数百包迷奸粉,市值约30万元。

  无色无味服后失知觉7小时

  元朗警区特别职务队,早前接获线报并经过调查后采取行动,前日早上10时,在元朗山下村一个小巴站附近埋伏,稍后一对目标男女出现,遂上前表明身份把2人截停搜查,当场起出450包俗称「迷奸粉」的羟丁酸、以及约300克「K仔」。

  其后,警员再搜查该对被捕男女的居所,再发现屋内藏有6.2公斤「K仔」及50克「冰」毒,检获的毒品市值约30万元。被捕两人据称是情侣关系,分别姓张及姓黄(均17岁),现被通宵扣查,案件已交由元朗警区重案组跟进。

  俗称「迷奸粉」或「迷奸水」的主要成分为羟丁酸,由於无色无味,又可制成液态、粉状,可溶於水或饮料中,服用后可造成短暂昏迷或丧失行动能力,因而被不法分子当作「杜女圣药」,用来迷奸女性以饱尝兽慾。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服用者在7小时后会恢复知觉,也有人要数十小时后,若与摇头丸、安非他命、酒、海洛英等合并使用,其药力更强,过度服用随时致死。美国多年前有女子因饮下「迷奸水」暴毙,故当地早於1990年已把迷奸水列为非法药物,其他国家亦纷纷效法。

  管有可囚7年制造或监终身

  根据香港禁毒处资料,本港於2001年将「迷奸水」列为受管制危险药物,非法管有或服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及罚款100万元;而制造「迷奸水」,最高更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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