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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遷戶口被要求證明“你爸是你爸”

2015-04-10
来源:华商网

  最近人民日報報道北京市民陳先生出境旅游被要求“證明我媽是我媽”,其實這并非個例,50多歲的西安市民劉先生就找到華商記者說,最近他為自己辦理戶口遷移,沒想到派出所讓他先證明“我爸是我爸”,為了這份證明,劉先生也是拼了,不僅請91歲的老父親回原單位開證明,還四處奔波,從1963年父親的干部履歷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兒子的“蛛絲馬跡”。不過最悲催的是,拿到這份證明后,劉先生還是遷不了戶口……

  劉先生家過去住在西安市蓮湖區甜水井,1997年左右當地甜水井區域拆遷,一家人分到了高新區科創社區泰祥花園小區的一所房子。當時劉先生和母親、妻子、孩子等人的戶口都在西大街派出所,劉先生的父親是名老師,戶口一直在長安區的學校集體戶里,直到老人退休后才將戶口遷到西安公安蓮湖分局紅廟坡派出所。早些年劉先生單位分房,他就將自己的戶口遷到了高新區富裕路派出所。不過最近單位的房子要拆遷了,劉先生就想到,將戶口遷回到自己住了多年的祥泰花園小區所在的高新路派出所。都在高新區,又是本市范圍內遷移,這個戶口遷起來應該不難吧?

  沒想到他去高新路派出所時,戶籍警讓他在其它手續之外,還要開具一份隨遷人員關系證明,“他們讓我證明我爸是我爸。”沒辦法,劉先生就讓91歲的老父親回到當年工作的學校找檔案證明,但劉老先生的檔案在長安區教育局,于是劉先生又找到當地教育局,最終從父親的檔案里找到一份1963年制作的干部履歷表,其中有一處家庭主要成員信息欄內記錄了劉先生作為長子,當時只有8歲,上小學一年級。

  本以為有了這份檔案證明就可以了,沒想到當劉先生再次去高新路派出所時,戶籍警才發現,劉先生要將戶口遷過來,但泰祥小區房子的產權人是他的父親,而劉老先生的戶口卻不在泰祥小區,還在紅廟坡派出所。因此不能為其辦理過戶。

  4月9日下午,華商記者跟隨劉先生來到高新路派出所,一位楊姓戶籍警解釋,第一次受理材料時,她并沒留意泰祥小區的這處房產產權人并非劉先生,而是聽劉先生說要和父親遷到一塊才讓他去辦父子關系證明。第二次她發現這個問題后,就建議劉先生將父親的戶口遷到泰祥小區,然后他們就可以隨遷過來了。“我父親91歲高齡了,實在不愿意遷戶口,但要如果不遷戶口,我們就得辦房產過戶,更麻煩。”劉先生苦惱不已。

  華商記者 陳琳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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