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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政府或讓步 容許不包已有疾病

2015-04-14
来源:巴士的报

   自願醫保計畫延長諮詢一個月至今周四屆滿,其間保險業界要求政府就保險產品規管作退讓。據食衞局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正研究在十二項要求中,尋找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前提下的讓步空間,包括容許「不保已有疾病」保單繼續售賣,條件是要同意政府規管;另一考慮容許高於標準保單的保險產品設有「墊底費」。

  保險業界和醫學界早前都分別就政府推行自願醫保表態支持,但細節上很多地方不同意政府方案,政府同時間將諮詢期延遲,向市場發出「有價講」訊息。之後食衞局局長高永文也曾表明,十二項最低要求之中,除了「終身續保」及「必定受保」兩項屬於底綫外,其餘要求仍有討論空間。而高永文昨表示,當局已沒計畫再延長自願醫保諮詢期。

  據了解,有保險業界獻計,由第三方機構界定甚麼病可列不保事項,而非由保險公司一方話事,以此平衡各方利益,爭取政府繼續容許「不保已有疾病」的保單繼續銷售。

  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指,已沒計畫再延自願醫保諮詢。(資料圖片)

  據食衞局消息人士透露,現時政府正考慮具體甚麼地方可以退讓,但強調即使退讓也必須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中有保險業界,向政府提供中間落墨方案,希望容許設有「不保已有疾病」保單繼續售賣,條件是同意政府在這方面作出規管。

  在現行機制下,「不保疾病」全部由保險公司話事,做法對投保人不公道,舉例如果病人說腰骨痛,保險公司便將所有肌肉與骨骼的疾病排除,這種做法比較離譜;政府建議的規管指,保險公司應該具體說出排除甚麼病,當中的相關性應由第三方機構評核,而非保險公司決定。

  此外,另一醞釀退讓空間的地方,正是俗稱「墊底費」的免賠額,免賠額指某個金額內的賠償需要投保人自行支付,此舉原意是平衡濫用保險的道德風險,不過投保人有需要時也未必用到保險,其中一個折衷方案,考慮容許高於標準保單的保險產品,設有「墊底費」或共同保險機制。

  不過,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對建議有保留,政府顧問研究曾指出,如果任由市場情況不變,政府推出有規管的標準保單,市場競爭下會出現劣幣驅除良幣,標準保單會因為成本較高而被淘汰;他認為「必定受保」屬重要規管原則,並無任何退讓空間。

  彭鴻昌指「已有疾病」定義空泛,曾有病人因醫療記錄上寫上「心口痛」,最終賠不到「通波仔」手術的費用,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心口痛是心臟病的病徵。他說:「現時保險公司有很多方法去減低自己的賠償的風險,例如某些個案見到你曾出現相關病徵,就不作賠償,病人甚至不知道當中的資料。」

  

  資料圖片

  香港私人執業專科醫生協會專業委員會主席郭寶賢醫生認為,現時的醫療保險不保事項機制不合理,「每個疾病都必定有成因、病徵、病變,但有時保險公司做法有時比較尷尬,例如有痔瘡問題,就講整條腸有關病都排除了,有輕微的脂肪肝,就排除所有肝病。」他建議政府設立清晰指引,訂明甚麼情況可列作免賠的已有疾病,甚麼情況下可以豁免。

[责任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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