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日),最高檢發布消息:近日,福建省、天津市、廣東省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艾寶俊涉嫌受賄、貪污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受賄、行賄案,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污案,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鄧崎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被提起公訴的四人都涉嫌受賄罪,艾寶俊、宋林還涉嫌貪污罪,潘逸陽則涉嫌行賄罪。
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潘逸陽利用擔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且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潘逸陽行賄之人,其中包括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
今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令計劃案宣判。庭審上,公訴機關播放了證人潘逸陽等人的作證錄像。
公訴機關指出,令計劃為潘逸陽謀取利益,單獨收受、明知并認可谷麗萍收受潘逸陽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61萬余元。
據公開履歷顯示,潘逸陽政壇腳步從廣東、江西,一路北上至內蒙古。2014年9月17日,潘逸陽落馬。他是繼內蒙古黨委原常委、原統戰部長王素毅之后的內蒙古第二虎。
2015年10月16日,潘逸陽與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梁,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被同日“雙開”。
“雙開”通報指出,潘逸陽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等問題。
2015年10月29日,在中共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潘逸陽和令計劃一起被確認開除黨籍。
今年7月4日,潘逸陽出現在了令計劃案的判決書中。如今,落馬兩年多的他終于有了消息。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發現,公訴機關除了指控潘逸陽在內蒙古的問題外,還牽涉到他在江西任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時的問題。
目前尚無公開信息顯示潘逸陽是否曾行賄蘇榮。不過,一些江西官場人士對媒體說,潘逸陽落馬極有可能牽扯到蘇榮案,跟江西贛州的稀土資源重組有關。
“政事兒”注意到,潘逸陽曾被蘇榮稱為“最年輕的‘老常委’”。
在2010年的全國兩會上,有記者向時任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的潘逸陽問及保障房新政:“10萬元能買一套住房,在贛州確有其事嗎?”
時任江西省委書記蘇榮搶先發言,“潘書記是最年輕的‘老常委’,1961年出生,已經擔任了9年省委常委了。”
出生于1961年的潘逸陽,34歲任職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成為正廳級官員,2001年40歲時任職江西省委常委,成當時最年輕的全國省級黨委常委之一,當時還被稱為“政壇新星”。
“政事兒”注意到,令計劃案涉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
其中,除了潘逸陽的761萬余元外,還有浙江廣廈控股集團創始人、董事局榮譽主席樓忠福,女商人崔曉玉,方正集團前高管魏新,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全國人大環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原局長霍克等人,也分別向令計劃及其親屬行賄。
如今,潘逸陽被提起公訴;樓忠福在令計劃被查幾天后的2014年12月底,被中紀委帶走協助調查,已于今年9月返家;崔曉玉、魏新尚無消息;李春城、白恩培已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3年和終身監禁;霍克于去年8月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