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濟南中院昨天開庭審理龐紅衛、孫琪非法經營疫苗一案,公訴機關指控龐紅衛、孫琪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條件下,非法經營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多種藥品,銷售金額分別達到74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和4200多萬元。兩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6月-2015年4月,被告人龐紅衛在緩刑考驗期內,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條件的情况下,在山東省聊城市、濟南市天橋區等地進行藥品經營活動。其間,她從中國內地多地購進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B型嗜血杆菌結合疫苗等多種藥品,存放於不符合冷藏要求的個人租賃場所,并以「配件」或「保健品」名義,用不符合冷藏要求的運輸方式,通過快遞公司將上述藥品發往本省及省外買家,銷售金額7400多萬元。2014年9月-2015年4月,被告人孫琪協助龐紅衛從事非法經營藥品的活動,參與銷售金額共計4200多萬元。公訴機關據此提請以非法經營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