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市地名學會
2022-12-1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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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名稱源流
「深圳」之名,史籍記載最早見於清代康熙年間所編《新安縣誌》地理志內「墟市」條目下的「深圳墟」。其舊址位於今深圳市羅湖區東門老街一帶,是一個規模不大的集市。
據康熙《新安縣誌》記載,當時新安縣內還有包括下步墟(原址位於今深圳市福田區下步廟一帶)、鹽田墟(墟存,即今鹽田海鮮批發市場)、月崗屯墟(原址位於今羅湖區蔡屋圍附近)、清湖墟(墟址不詳,當在今龍華區清湖老村一帶)等在內的大小三十來個墟市。
因康熙《新安縣誌》之前的史料中未曾出現「深圳墟」這一墟市名稱,可以大致推斷出「深圳墟」應該是在明代後期至清代初期發展而成。
1927 年的深圳河、廣九鐵路、蔡屋圍。
「圳」,是田畔的水溝或河溝,「深圳」即是一條深深的河溝。明代中後期,在今深圳河以東地區,人們為了抵禦寇賊及應對自然災害,建立起一個用於集體防衛和共同生活的「南塘圍」。
南塘圍四周封閉,設有炮樓、水井等軍事、生活設施,一旦有需要,分散於周邊山野的村民可以集中在圍內躲避危險。
隨着南塘圍的不斷發展開始有人長期定居圍內,於是在南塘圍以西直至「深圳河」的空地,開始出現一些不定期的商品交換活動,並逐漸發展成為較為固定的墟市。
1949 年10 月,居民在車站歡迎解放軍接管深圳,背後可清晰地看到當時深圳火車站的站名「深圳墟」。
康熙《新安縣誌·地理志》在「梁」篇「惠民橋」條目對「深圳」這條河有十分形象的描述:「惠民橋,在深圳,河溝深浚,凡遇雨潦、潮漲,往來維艱,更有不知深淺動遭淹溺。
由此可見,最初,以「深圳河」定墟市之名;其後,又以墟市之名定聚落、村鎮之名;聚落不斷擴大到周邊地區,最後發展成現在的深圳。
深圳河航拍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從1980年開始。然而,早在七千年前,史前時代的深圳人就已經在咸頭嶺的沙丘上創造出燦爛文明。秦至清,番禺、寶安、東莞、新安,星移斗轉,深圳地名幾經變遷,先人們的生活早已湮沒在時光里……
深圳歷代行政區劃設置沿革(秦至清)
「深圳」這個地名直到清代康熙年間才見諸史籍,但深圳地區最早的居民可以上溯至新石器時代中期。「番禺」「寶安」「東莞」「新安」等都是歷史上深圳地區所在縣一級行政單位的名稱,7000多年來無數先民曾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
秦統一天下以前,今深圳屬百越之地。咸頭嶺、大黃沙等考古遺址的發現表明,早在距今約 7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已經開始有人在今深圳大鵬灣等海邊低地定居,當時的人們已廣泛利用石頭打造各種生活器具,並通過製作陶器來提升生活質量。
距今大約3500年的夏商之際,深圳和附近的香港等地迎來了一批「移民」,即古南越族。他們來到深圳地區後,在各海灣的沙堤上建立家園,過着以漁獵為主、原始農業為輔的生活。
秦、漢到東晉初年的500多年間,深圳地區屬番禺縣的管轄範圍。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統一嶺南後,設置桂林、南海、象三郡,深圳地區被正式納入中國大一統王朝的行政範圍,屬南海郡番禺縣管轄。來自北方的大量移民遷入嶺南「與越雜處」,為深圳地區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
公元前207年,南海尉趙佗佔據秦桂林、南海和象三郡,建立南越國,自封南越武王,深圳地區處南越國轄地。趙佗主張「和集越眾」「以越俗籠絡越人」,對百越之民施以懷柔之策,促進了北方移民與當地古南越族人的融合。元鼎六年(前111),漢武帝統一南越國,將其領土劃分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詹耳、珠崖九個郡,今深圳的大部分地區仍屬南海郡番禺縣管轄。
南頭紅花園出土的東漢人面磚像。
漢末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嶺南得到進一步開發,深圳地區獲得長足發展,在行政歸屬上發生諸多變化。孫吳政權於黃武年間(222一229),在南海郡番禺縣東面增設「東莞郡」,其轄區包括今深圳、東莞、香港等地。由於深圳所在地區鹽業生產越來越重要,吳國甘露元年(265) 在今南頭古城一帶漢代番禺鹽官舊地修築城池作為「司鹽都尉」官署。
西晉初年廢東莞郡,其地併入南海郡深圳地區分屬南海郡番禺、博羅二縣管轄。
東晉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部分地區設立東官都,深圳地區屬東官都寶安縣管轄。東官郡郡治和寶安縣縣治都設於今深圳南頭一帶。據此,可以說當時深圳地區可能已成為區域內政治、經濟、文化的一個中心。
東晉至唐中期的 400 多年間,深圳地區一直屬於寶安縣轄區。
隋代到唐初,寶安縣的建置一直保留。中唐以後,海上貿易日漸發達,廣州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商埠。今深圳、香港等珠江口東部沿岸地區優越的地理條件凸顯,發展成為中國南部沿海重要的交通樞紐和軍事重鎮。唐朝政府在今深圳南頭設立軍事機構——屯門鎮,駐兵2000人。
唐至德二年(757),改寶安縣為東莞縣,縣治從南頭遷至東莞莞城,深圳轉屬東莞縣管轄。宋、元時期,深圳地區沿襲唐代的行政區劃,屬廣州(府、路)東莞縣管轄。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為打擊沿海盜寇活動,明朝政府在深圳地區設置了東莞守御千戶所與大鵬守御千戶所。明萬曆元年(1573),分東莞縣部分地區設立新安縣,縣治設於南頭。
深圳地區結束了唐中期以來800多年的「東莞縣管轄」時期,開始獨立的「縣」的建置。
明、清新安縣以原東莞守御千戶所所城為中心,東130里到陶娘山(今深圳市大鵬半島七娘山),東南80里到梅沙尖(今香港境內),南 100 里到梅蔚山(今香港境內),西南城外即珠江口伶仃洋,西80里到虎頭山(今東莞市虎門鎮),西北50里到參里山(今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山),北80里到寶山(今東莞市塘廈鎮西),東北60里到大屏峰山(今深圳市寶安區東北與東莞市界山)。包括今深圳、香港的全部及東莞東部、南部等地區。
除去清代康熙五年(1666) 至康熙八年(1669),新安縣曾因遷海被短暫地並入東莞縣,直至1911年,深圳地區一直屬新安縣管轄。(作者:張一兵)
(以上文圖來自張一兵主編《深圳通史·圖文版》,海天出版社,2018年;部分深圳圖片來自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編著《深圳市地名志》(上、下),海天出版社,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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