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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初见成效

2014-04-03
来源:太原晚报

  不区分病种、二次补偿、不增加个人负担

  山西保监局昨日通报,山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初见成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参保人提供更高的医疗保障,试点地市大病保险覆盖504万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基本医保基础上为每位参保人提供4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障,目前已向1819参保人赔付了大病保险赔款共计 1296.93万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6.32个、19个百分点。

  据介绍,2013年,山西省坚持“稳健妥善、适度竞争”原则,严格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审核,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大病保险稳健运行。阳泉市、运城市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最高两万亿的医疗保障。目前,大病保险正在为参保人提供及时快捷的赔付服务,阳泉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等便捷服务。山西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大病保险将成为今年全省保险行业的工作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按照此前的试点情况,大病保险不区分病种,并实施“二次补偿”,即如果大病保险首次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仍然超过一定金额,对超出的部分将再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支付。同时,在资金来源方面,大病保险筹资将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以充分利用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结余为基础,适度提高年度财政补助力度为补充,统一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基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

[责任编辑:李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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