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香港商报官网 > 河北 > 本地新闻

河北惠策 促民营经济发展

2014-05-0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曹晶晶报道: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河北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省民营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72%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以上,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量增长60%以上。

  《意见》强调,民营经济是就业经济、富民经济,也是强省经济。民营经济是河北省的差距所在,也是潜力所在。河北省将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实施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而促进本省的转型升级,最终实现绿色崛起。

  开放行业准入

  河北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制定省级有关行业负面清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和领域。对特许经营领域制定具体办法,保证民营企业依法进入的平等机会和权利。

  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生态、电信、医疗、文化、教育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和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在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公布高速公路、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港口、机场、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力、天然气等项目清单,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激活市场主体

  《意见》指出要继续施行“零成本”注册,清理和取消对企业设立和经营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在2014年上半年实现由“先证后照”变“先照后证”。 同时,加大创业资金支持,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交由专业基金团队管理,实行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同股同酬、风险共担。

  进一步推动列入河北省“三个一百”领军企业的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对“三个一百”重点民营企业在项目用地安排、生产要素协调、产品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式的对口帮扶。同时,支持和帮助河北省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主动对接世界和中国企业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和信息转移,促其尽快做大做强,从而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

  加大政府扶持

  《意见》要求省、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农业产业化、市场建设、促进进出口等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执行国家对小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4年起3年内,对符合国家产业目录的当年新增小微型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支持。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意见》提出,培育支持150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其中省级每年筛选100家行业排名居前、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

  同时,组织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河北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当地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责任编辑:李寧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