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社会建设半年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正式认定新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共有36家,已基本构建起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整体框架。
此次新认定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共有9家,包括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北京人民调解员协会、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北京市社会领域党建研究会、北京市慈善义工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在2009年认定了第一批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包括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2010年,本市又认定了市工商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律师协会等12家单位;2012年又认定了市对外友协、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等5家单位。到目前为止,前三批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相应工作网络,共联系和管理各级各类社会组织2.6万多家,比认定之前增长了5倍多。同时,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发挥引领聚合作用、在日常服务管理上发挥平台作用,促进了本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记者了解到,新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后,将进一步扩大分类服务和联系范围,在各自领域中发挥独特优势。
另悉,区县、街道(乡镇)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构建工作也同步进行。截至目前,区县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已有208家,街道级已有269家,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网络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