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0歲以上老人免費遺囑公證 遺囑多為處置房產
導讀:10月20日至31日,全市各公證處為3750位符合辦理遺囑公證申請條件的老年人辦理了預約登記。在預約中,多數老人是為處置房產。一位老人預約后留下家里電話,對公證員千叮嚀萬囑咐,打電話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她本人親自接聽,才可以說此事,別人接電話都不能說。
本報訊(記者 劉曉玲)由北京市司法局、市公證協會于10月20日至31日在全市公證行業開展的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公益服務活動日前已結束。全市各公證處共接待現場咨詢近6000人次,為3750位符合辦理遺囑公證申請條件的老年人辦理了預約登記。
市公證協會會長、長安公證處主任周志揚介紹,活動期間,全市25家公證處選派業務能力較強的公證人員負責咨詢、接待和具體辦理工作,設置了專門服務窗口,配備老花鏡、飲水機、輪椅等便民設施,在接待場所公示公證事項辦理指引和監督電話。周志揚會長表示,本市將進一步梳理和總結遺囑類公證事項在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制定遺囑公證指導意見,加強規范和監督,并探索開展遺囑保管業務。適時推進和擴大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內容,研究為8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活動長期化、制度化。
有一個預約老人,想要把自己將來的遺體捐贈,自己到公證處預約立下遺囑,并辦公證,希望通過遺囑公證的形式進行遺體捐贈。老人說,當今社會,人們對遺體捐贈還有些不理解,她要捐贈,一方面是為了人類的醫學事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的女兒因此遭到別人誤解,誤會她讓老人死無全尸。老人自己立下捐贈遺囑,將來老人的女兒按遺囑執行就可以了,免得背負不孝的名聲。
周志揚會長介紹,市公證協會一直要求全市免費辦理遺體捐贈聲明書公證,用公益的方式支持捐贈者的公益行為。這位老人用公證遺囑表達捐贈遺體的愿望也不失為一種方式,但是據了解,遺囑捐贈也要履行一定的程序,需要與有關部門溝通對接。
周志揚會長說,目前北京市的公證遺囑辦理收費標準一般是400元/件,基本接近公益的性質,他們就是為了能讓更多的當事人通過遺囑公證的形式合法處置自己的財產,達到定紛止爭的目的。
在此次免費公證遺囑預約登記辦理中,多數當事人是通過《北京青年報》等報紙或電視等媒體看到的免費公證遺囑宣傳,他們對能否辦理免費遺囑預約還抱著試一試的懷疑態度,所以很多人帶著報紙到公證處進行確認咨詢,有些當事人辦理完預約后還遲遲不愿離去,碰見其他預約的當事人大家還攀談,甚至相互解答,他們普遍認為這項舉措是老年人權益的很好保障,對公證處的服務也表示非常感謝。
市公證協會在此提示即將辦理遺囑公證的老人注意以下事項:1.請將公證員提示的材料帶齊;2.盡量提前準備好一份手寫遺囑;3.夫妻兩人應分別訂立遺囑;4.辦理公證前請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狀態;5.辦理遺囑時間可能較長,請攜帶常備藥品以便服用。攝影/本報記者 袁藝
老人遺囑多為處置房產
房產遺囑公證數量較多
據了解,前來預約辦理遺囑公證的老人當中,多數都為處置不動產,房產遺囑公證的比較多。
長安公證處韓慧介紹,在預約中,多數老人是希望通過遺囑公證的形式,在百年后對自己的房產等合法財產從法律上進行有效處分和分配,防止糾紛的發生。
一位老太太,兩個女兒一個兒子都在國外生活。她自己也將隨女兒移民國外。她說她要趁自己明白的時候,把在北京的財產都處理好了。子女們都在國外生活比較富裕,都不指望她的財產,但是,作為母親,她要盡自己當母親的一份心意,把房子給他們都分配好了。因為她馬上就要離京到國外生活了,希望最晚在11月底之前,把這個心愿了結,辦完這份遺囑公證。這樣,她到了國外,心里也就踏實了。
公證員說,老太太身體健康,頭腦靈活,思維清晰敏捷,公證處將盡快安排為老人家辦理。
女性預約遺囑公證多于男性
據長安公證處統計,從10月20日到31日,該處接待預約登記的當事人共281名。其中男性134名,女性147名。這個統計數據,相對于全市各公證處公證員接待的具體情況,男女比例比較均衡。而據北青報記者在方正公證處及其他公證處現場看到的,來預約辦理遺囑公證的老人中,女性明顯多于男性。在方正公證處一上午,北青報記者采訪的17人中,有12位是女性老年人。這些女性老年人當中,相當一部分是老伴已經去世,老人自己跟子女一起生活。
一老人說,她有三個兒子,老伴去世后,她跟自己的小兒子一起生活。房子是她跟老伴的房子,小兒子結婚后一直跟他們住在一起。但是,她并不想把這套房子全部留給小兒子。所以,她要立下遺囑。
公證員說,她留下家里電話,對公證員千叮嚀萬囑咐,打電話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她本人親自接聽,才可以說此事,別人接電話都不能說。
還有一位老太太,目前已經嚴重腎衰竭,每周要三次透析。但老人家也親自到公證處進行了預約登記,登記后老人激動地說:“我的身體已經越來越差,真是遇到了好的政策,能在有生之年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安置分配。”
只想把房子留給兒子不給兒媳
在長安公證處,一位老太太獨自來公證處,她說要立遺囑把房子留給兒子。公證員以為老太太有多個子女,是想把房子留給兒子。老太太卻告訴公證員說自己只有一個兒子。她來做遺囑公證,就是想把自己的房子留給兒子一個人,而不想讓自己的房產在自己百年后,成為兒子與兒媳的共同財產。
如果老太太不做遺囑公證,她去世后的房產,按照繼承法,將作為兒子兒媳夫妻的共同財產,而不能為兒子獨自擁有。
老太太說,老伴幾年前去世了,留下了幾套房產,她想通過這種形式,把房子留給兒子個人。這樣,房子便可以由兒子傳給孫子,不傳給外人。更重要的是,兒子兒媳還年輕,平常也爭吵不斷,她沒有把握兩人能在一起過一輩子不離婚,她留下公證后的遺囑,這些房子便不作為兒子兒媳夫妻共同財產,以免兒子兒媳萬一離婚再婚了,出現財產糾紛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