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鳳虎實習生王正星)3月25日上午,在鄭州市紅旗路與政七街路口附近,一輛面包車停在人行道上,車身滿是灰塵,鄭州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看該車手續,發現沒有及時審車和購買相關保險,最終民警用拖車將該“僵尸車”拖走。
鄭州街頭停放的“僵尸車”長期占壓道路資源,影響群眾出行,并存在安全隱患,25日起,鄭州交警部門將對“僵尸車”進行全面清理,還路于民。警方提醒市民,可撥打110向交警部門舉報“僵尸車”。
鄭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拖移的“僵尸車”,按照相關規定,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并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