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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報本省院校可加分

2015-05-0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梁君怡報道:日前,河北省出台《關於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優惠加分考生資格審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該省各項高考加分資格審查和公示辦法。

  新的優惠加分考生資格審查和公示辦法(暫行)從2016年高考報名起開始執行。在資格審查方面,包括烈士子女考生、歸僑或歸僑子女考生在內的七類考生需在當年高考報名時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審核後才能獲得加分資格。

  目前,河北省9個縣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加分資格。該省規定具有寬城、豐寧、圍場、青龍、大廠、孟村、灤平、隆化、平泉等9個縣戶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戶籍地參加高考報名,方具備少數民族加分資格。考生高考報名時須持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

  此外,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僅在報考河北本省所屬院校時予以相應優惠照顧。農村獨生子女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父親、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為河北省農村居民的;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該考生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為河北省農村居民。農村居民,指從考生身份審定當月起向前推算,具有該省農村戶籍人口連續10年以上,依法享受農村責任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不享受城鎮居民或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職工不屬於這個范圍。(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的,符合上述條件的,自轉為城鎮居民之日起,24個月內享受農村居民待遇。)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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