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個月,合肥市政府下文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全市享受待遇人員的基礎養老金由每月70元提高到110元。記者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提標將從本月開始。記者結合新調整的內容,為參保人員咨詢和梳理了相關政策。
上個月,合肥市政府下文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全市享受待遇人員的基礎養老金由每月70元提高到110元。記者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提標將從本月開始。記者結合新調整的內容,為參保人員咨詢和梳理了相關政策。
今年繳費時間延至8月底
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社(村)居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特殊人群參保,還應提供相關證件。
根據最新調整的政策,合肥市城鄉居保年繳費標准共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當年選定後,第二年也可以申請變更繳費檔次。
參保人員還可享受繳費補貼。繳費補貼是指政府根據參保繳費人員所選擇的繳費檔次給予的相應補貼,原則是多繳多補。具體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補60元、繳600元補70元、繳700元補80元、繳800元補90元、繳900元和1000元補100元、繳1500元和2000元補150元、繳3000元補200元。
已參保人員可以持卡直接到業務銀行續繳費。合肥市城鄉居保集中繳費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6月,2015年的繳費時間延長到8月底。
申請補發待遇年底截止
從本月起,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已參保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有市民咨詢:2012年合肥市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至今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能補發相關待遇嗎?合肥市人社局答複,這種情況是可以申請補發的。“2012年已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不用繳費,須到戶籍所在地社(村)居委辦理參保登記和待遇領取申請手續,次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並且補發自2014年2月起至今的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辦理補發基礎養老金申請的截止時間為今年年底。
繳費期間關系可跨地區轉移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由各縣(市)、區按照200元繳費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相應檔次的財政補貼。
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餘額可以全部被繼承。並且,政府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補助金標准為當年8個月的基礎養老金。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但需要注意的是,已領取城鄉居保待遇人員的養老關系是不可以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