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管警示系統信息歸集和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嫻報道:28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召開了關於《河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管警示系統信息歸集和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新聞發布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暫行辦法》是河南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文件,也是2016年全國在這個方面第一個以省政府名義出台的文件,對促進河南實現從“部門監管”到“聯合監管”具有重要的“裏程碑”意義,為構建河南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新機制奠定了政策基礎。公示監管警示系統的建設和運用,為企業、社會公眾公示和查詢企業信息提供了有效途徑和極大便利,為政府管理部門實施對企業聯合監管、信用懲戒提供了重要抓手和有效載體。
據介紹,公示監管警示系統主要圍繞企業信用信息的數據歸集、數據公示和數據利用三方面,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實現企業信用信息“聚、通、用”的“一雲、一體系、四平台”的建設內容。“一雲”就是企業信用信息公示雲平台。通過“企業信用信息一體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雲平台、數據中心與災備中心以及安全保障環境等。“一體系”就是“標准規范體系”。通過“標准規范體系”建設,從業務、技術雙輪驅動思路出發,提升工程的規范化水平和制度保障能力。“四平台”就是“企業信用信息一體化數據平台、統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一體化監管協同平台、企業信用信息業務支撐平台”。
信用信息歸集的方式主要采用在線錄入、數據導入、接口調用、數據交換四種。信息交換的通道,一是通過電子政務外網,實現與相關部門的交換共享。通過電子政務外網為相關部門提供在線數據錄入、數據導入和數據接口等數據采集功能。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彙總至省局數據中心;同樣,通過政務外網實現省局數據中心與相關部門的共享服務。二是通過工商業務專網,實現河南省局與相關部門的數據交換。歸集數據通過工商業務專網統一彙總至省局數據中心。同樣,省局數據中心也是通過工商業務專網實現數據共享。
記者了解到,河南公示監管警示系統已初步建成並試運行。6月底將正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