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微腐敗”】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有問題向組織說清楚
編者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相對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微腐敗”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必須嚴肅查處,讓群眾更多感受到正風反腐的實際成效。
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堅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增強群眾獲得感。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推出“整治‘微腐敗’”系列報道,帶您了解部分地方整治“微腐敗”的做法和成效,敬請關注。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有問題向組織說清楚
——江西5218名基層干部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去年6月以來,江西開展了集中整治和查處基層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這次集中整治設計了自查自糾環節,回歸用黨內政治生活解決問題的優良傳統,通過開展約談、批評和自我批評等方式,督促有問題的干部正視問題、把握機會、主動整改。
主動交代問題的,可依紀依規從輕或免于處理;故意隱瞞問題的,堅持嚴肅處理。在這個政策的引導下,僅在自查自糾階段,全省就有5218名“患病”的基層干部積極展開“自救”,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上繳違紀款2523.24萬元,放下了思想包袱,實現了輕裝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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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教育干部的誠心,不搞“不教而誅”
基層黨員干部干的都是“小事”,因為工作機制不完善、紀律意識較淡薄等原因,一些干部自以為“行事周全”,能把自己的違紀行為捂得足夠嚴實。如何讓他們珍惜自查自糾的機會?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態度很明確:把政策講清楚,不搞“不教而誅”。
于都縣把宣傳“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貫穿于自查自糾活動始終,通過有聲勢、多形式的宣傳,讓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黨員干部對照集中整治的重點內容給自己“把脈”。
引導基層黨員干部自我“診斷”,需要在合適時機輔以有效的“藥引子”。在把政策講細講透的同時,于都縣紀委及時將羅坳鎮正坑村黨支部書記賴某、車溪鄉潮溪村委文書郭某在自查自糾階段,因主動交代違紀問題而免受紀律處分的情況進行全縣通報。同時,將近年來查處的侵害群眾利益的26起典型案件編印下發,用身邊人、身邊事解析自查與被查截然相反的結局。
“通過鮮活的案例,傳遞出縣委在政策窗口期內,對主動查找糾正問題的干部堅決兌現政策的態度。”于都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黃紅民介紹說,該縣有89名黨員干部拋棄僥幸心理,主動交代問題10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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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政策的過程中,組織既開展和顏悅色的相勸,也不乏有的放矢的摸底、約談。
為精準找實問題線索,弋陽縣成立4個專項巡察組,對基層干部處事不公、以權謀私等問題開展專項巡察。同時,該縣開展了“三線”大約談,即掛點縣領導、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鄉鎮班子成員、基層站所和村干部、村小組干部逐級約談;縣紀工委書記、歸口聯系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單位班子成員、科室干部職工逐級約談;縣紀委班子成員與存在苗頭傾向、輕微違紀問題的對象進行約談。
“通過約談,喚醒他們對入黨初心的記憶,引導黨員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動自查自糾。”弋陽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江新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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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挽救干部的耐心,把問題點出來
政策界限講明了,問題線索理清了,江西各級紀檢機關并沒有急著“就地執紀”。讓干部自己講出來、醒過來,挽救干部、解決問題,這才是集中整治活動的要義。
開展黨內約談提醒,是江西此次集中整治活動中的一個法寶。
江西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愛東介紹說,約談就是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這里面既有嚴肅而不失善意的批評,又有直截了當的提醒,還有猛擊一掌的告誡。對那些游走在違規違紀邊緣的黨員干部來說,它是一針最好的清醒劑。”
約談,并不是漫無目的地談,而是切中要害地講。不少縣紀委將所掌握的問題線索反饋給鄉鎮主要領導,對心存僥幸、仍在觀望的黨員干部,由鄉鎮黨委書記直接用“點”的方式,找當事人直接點對點談,明確告知開展自查自糾環節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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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縣左坊鎮江坊村黨支部書記黃某,在明知自己有問題的情況下,缺乏主動向組織交代的勇氣,害怕被調查處理,內心十分糾結。鎮黨委書記了解到這個情況后,主動到他家中找其談心,幫助解開心結、打消顧慮。最終,黃某將1.15萬元危房改造違紀款主動上交。
自己找、群眾提、同事幫、領導點……在形式多樣、直面問題的督促下,金溪縣共有332人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交代違紀問題353件,主動上交違紀款74萬余元。
“我們堅持不失時機地兌現‘自查從輕’的政策,堅決把組織的承諾曬在陽光下,釋放出組織極力挽救干部的信號。”金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鄒建平介紹說,對待黃某的問題,鎮黨委、紀委沒有食言,對其進行廉政談話后,由于其本人深刻反省、及時回頭,最終免于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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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嚴管干部的決心,把各項制度落實好
不搞“不教而誅”,不意味著“教而不誅”。組織的教育批評仁至義盡,再聽不進去的基層黨員干部,最終還得自己承擔后果。
金溪縣對橋鎮對橋村黨支部書記戴某在2009年至2013年,通過買賣集體土地從中獲利,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在自查自糾階段,他不但不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更是對專題組織生活會上其他黨員干部的批評幫助無動于衷,對領導的點撥也是刻意遮掩。去年8月,金溪縣紀委根據調查結果,給予戴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其村黨支部書記職務,追繳其違紀所得上交縣財政。
向組織如期如實交代問題的,兌現政策;對給了機會仍然麻木不仁、無動于衷的黨員干部,堅決查處。江西省在集中整治基層“微腐敗”工作中采取剛柔并濟的工作手段,收到明顯成效。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至6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基層微腐敗問題1938個,處理干部239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73人,給予組織處理80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02人,點名道姓、公開通報侵害基層群眾利益典型案件541起,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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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通報干部,不是集中整治活動的目的。“按照省委把集中整治活動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的要求,我們在集中整治活動中,用熱情的同志式的態度,引導黨員干部從靈魂深處認識錯誤,幫助他們找到改正的方法,把他們拉回到正確軌道上來。”江西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各地還通過進一步完善基層黨內生活制度,實現用黨內生活解決問題的常態化、規范化。
找出“前車之鑒”后,為避免黨員干部再犯類似的問題,金溪縣對查擺出的“微腐敗”問題分門別類,對機制欠缺、監管缺失等共性問題,責成主管部門健全制度;對個性問題,由黨員干部在黨內生活會上作出整改承諾,明確整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