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余安之 報導: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離不開法治的引領與護航,經過一年的籌備,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20日在深圳揭牌。它將依托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設立,集聚灣區的智慧和資源,以搭建“融智”、“融合”、“創新”的大灣區法律平臺,為營造公平穩定的法治環境探路,堪稱中國法治建設在深圳這塊改革熱土上的又一實踐創新。
粵港澳大灣區已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是新一輪改革開放的重中之重。為加強大灣區的法治研究,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國家司法部在深召開首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座談會, 來自內地與港澳的300多位專家、學者及行業精英就“粵港澳大灣區下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
揭牌儀式現場
趙大程提四點希望予研究院
國家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會上發言稱,“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落戶深圳,是司法部與廣東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舉措,是部省合作開展法律研究的有益探索,是在深圳這塊改革熱土上的又一實踐創新。
對于研究院的工作,他提出四點希望:第一,始終堅持改革的精神和開放的視野。著眼大灣區發展目標和戰略定位,始終保持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的改革精神,不斷拓寬對外合作交流的視野,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灣區環境建言獻策。第二,著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高端法律智庫。希望研究院樹立創新思維,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法治需求,進一步凝聚內地與港澳法律專家和有關專業人士的智慧,著眼建設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用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為大灣區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第三,著力打造高端法治交流平臺。粵港澳法律制度不同,迫切要求三地建立健全有效的溝通交流機制。希望發揮研究基地的平臺作用,整合研究資源,凝聚研究力量,促進粵港澳法律界良性互動,拓寬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人士交流合作的渠道,并組織開展好涉外法律交流和培訓,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養的力度;第四,著力提升大灣區法治建設信息化水平。希望研究院充分利用深圳的科技優勢,強化科技運用,創新工作載體,在“一帶一路”法治地圖建設中大力開展大灣區法律數據庫建設,促進大灣區內法律查詢的智能化、便捷化。探索建立大灣區法律服務數據庫,細分法律服務領域,整合法律資源,為粵港澳法律服務合作發展提供支持。
基地落戶對深圳意義重大
深圳市委常委余新國在會上致辭稱,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落戶深圳,是深圳與司法部在法治領域的重大合作,體現了司法部對于深圳法治建設工作的關注與信任。希望研究院秉承特區精神,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突出港澳、創新、開放、法治等元素,以國際視野、世界眼光,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強調,廣東省委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為改革開放的“二次創業”。他認為,粵港澳三地的法律服務業,合作前景廣闊。為加強大灣區的融合發展和制度建設,非常需要加強大灣區的法治研究和法律服務配套。希望研究院站在“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的高度,發揮智囊作用,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相關立法和公共法律服務多提供決策參考。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接受記者采訪。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表示,該研究基地的落戶對于落實總書記的指示,推動大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有利于提升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二是有利于大灣區引進研究國際商事通行規則;三是對于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現狀,有利于不同法域之間的融合溝通、協調發展;四是有利于大灣區作為法律服務樞紐中心的建設,有利于引進高品質、高質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務群體。
研究院咨詢委員會委員上臺接受聘書。
首批20位咨委接受聘書
在本次座談會上,首批研究院咨詢委員會委員亮相并接受聘書,成員包括梁愛詩、楊良宜、陳華強、張建平、王軼、初北平、滕泰、顧超、傅倫博、葉健德、肖勝方、岳毅、張憲初、蘇紹聰、彭韻僖、譚允芝、楊元彬、麥業成、廖玉玲等來自內地與港澳的資深法律人士和行業專家。
梁愛詩成為首批研究院咨詢委員會委員后接受記者采訪。
研究院將聚焦四個方向
據悉,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是以深圳市司法局為業務指導單位的民辦非企業組織,由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擔任理事長,理事成員既有學界專家,也有實務界的資深法律人士。
研究院將落戶位于深圳市南山區、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運營的“深圳灣科技生態園”。借助深圳的區位優勢和改革經驗,研究院將廣泛吸納內地與港澳的專家智囊,以實務問題為主要研究對象,聚焦于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和產業制度配置研究、國際通行商事規則和程序研究、 “一國兩制三法域”協調機制研究、大灣區法律服務聚集發展研究四個方向,致力打造粵港澳融智、融合、創新的法律交流合作平臺,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本次活動由國家司法部主辦,廣東省司法廳、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共同承辦,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