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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安檢察院為民辦實事:為死刑犯遺孤解決生活難題

2021-08-30
来源:香港商报网
    「我是一名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去日已近,來日不多,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的兒子,他還那么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庇護,但當我聽說依安縣檢察院通過司法救助程序為我的孩子解決了生活難題,我一顆懸着的心也有了着落。我發自內心的感謝黨、感謝依安縣檢察院,在我人生走向最絕望的時候雪中送炭,了卻了我心中最後的牽掛和不安……」
 
 
    這封信是孫新(化名)在2021年1月臨刑前一天寫給依安縣檢察院的。
 
    2018年的一天,孫新因瑣事與前妻發生矛盾,一時衝動之下將其殺害,被判處死刑。案發後,孫新的姐姐收養了他年僅6歲的兒子小明(化名),姐姐家之前就已經撫養着已去世二弟家的孩子(母親失聯),小明的到來對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
 
    一家五口僅靠微薄的口糧田生活,且自己家的兒子還沒成家,孫新姐夫嘴上不說,心裏也是頗有怨言,但孫新姐姐說:「丈夫有意見也沒辦法,因為我是他們唯一的親人,再苦再難也得把這兩個孩子撫養成人。」
 
    迫於巨大生活壓力,孫新的姐姐向依安縣檢察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請。
 
    該院對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高度重視,立即指定檢察官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調查核實,該院認定申請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
 
    該院檢察長王亞強表示,司法救助要依法救助,但絕不能一救了之,孩子是未來和希望,我們還要協調有關部門幫助他們解決後顧之憂,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持續穩定的社會保障。
 
    隨後,王亞強牽頭,一邊向縣委政法委匯報案情、爭取資金,一邊協調縣民政部門為兩個孩子辦理孤兒救助等事宜。消息傳到看守所中,孫新流下來悔恨和激動的淚水,不善言辭的他決定寫信表達情感,這才有了開篇的那封特殊的感謝信。
 
    在該院的努力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救助程序相繼啟動。據了解,現已為小明發放司法救助金3萬元;民政部門認定小明為孤兒,每月發放救助金1000餘元,逐年調整,直至學業結束,同時也為另一個孩子發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8月24日,孫新姐姐手捧一面錦旗來到依安縣檢察院,鄭重地送到了王亞強手中。
 
    她說:「檢察長,我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們,這面錦旗你們一定要收下。你們心繫群眾,解決了我的家庭困難,我代表全家、代表兩個不懂事的孩子感謝你們!我一定不辜負你們的關懷和鼓勵,把這兩個孩子培養成對社會有用的人,回報黨的恩情,回報社會!」
 
    司法救助是對確有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進行臨時性救助,解決燃眉之急,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比如本案中的小明。針對這種情況,依安縣檢察院增強系統觀念,拓寬法治思維,強化檢察擔當,積極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動員更多的部門、愛心人士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以實際行動落實「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全面增強特殊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讓每個人都能沐浴到溫暖陽光。(裴振萍 魯嘉利 張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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