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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2021-10-19
来源:香港商報網
    10月18日上午,記者從上饒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為維護上饒市道理交通秩序和安全,提高上饒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意識。經上饒市委批准,上饒市人大常委會將《上饒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列入了2021年度立法計劃。2021年8月25日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上饒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批准,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聞發佈會現場
 
    《條例》共有八章六十四條,分別為「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事故預防與處理」、「服務保障與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該《條例》具有以下重點與亮點:

    電動車要註冊登記後方能上路行駛
 
    電動單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須註冊登記後方能上道路行駛。未註冊登記的,經認定為機動車的,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經認定為非機動車的,對駕駛人處30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扣留車輛。
 
    號牌(或登記證)遺失、損毀的,應及時申請補發。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非機動車號牌、登記證或其他非機動車號牌、登記證的,予以收繳非機動車號牌、登記證,並處50元罰款。
 
    購買的電動單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能在本市登記,銷售者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的,可依法要求退換貨。

    駕乘電動單車要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和乘坐電動單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並系扣牢固。駕乘電動單車未戴安全頭盔的將處20元罰款。

    不得加裝遮陽蓬、擋風等影響交通安全的的裝置
 
    禁止機動車、電動單車、機動輪椅車安裝擋風板(布)、固定手套、遮陽(雨)傘(蓬)及其固定支架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機動車處500元罰款,非機動車處50元罰款。

    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十條以上未處理會扣車
 
    對在上饒市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累積達到十起以上,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理的,將對機動車予以扣留。

    車輛停放要整齊,逆向、騎線都會罰
 
    機動車停放按順行方向或者標示方向停放,對逆向停放、騎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處150元罰款。

    禁止買分賣分
 
    禁止以營利為目的的介紹、替代記分行為,以營利為目的介紹、替代記分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殭屍車」長期佔用車位將依法拖移
 
    對長期佔用免費公用停車資源持續停放時間超過七日的「殭屍」車輛將予以拖移。(記者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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