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河南 > 特别报道

鄭州線下學科類培訓政府指導價確定 最高55元/課時

2021-12-31
来源:香港商报网
    12月30日,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教育局獲悉,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確定,最高標準為55元/課時。據了解,計劃從2022年1月1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將全面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註冊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依法開展線下培訓活動時可向參加培訓的學生收取培訓費,線下培訓課程時長標準為每課時45分鐘。線下培訓機構定價班型有三種,分別是: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其中,10人以下班收費指導價為55元/課時·生,10-35人班為43元/課時·生,35人以上班為32元/課時·生。
 
    據了解,收費保准制定以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培訓機構實際收費可以有浮動幅度,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培訓機構保持收費水平基本穩定,原則上兩年內不得調整。
 
    根據要求,線下培訓機構收費一般應於正式開課前一周內預先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培訓預收費全部進入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自覺接受教育、銀行等部門的監管,防止「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支持和鼓勵校外培訓機構探索「先消費、後付費」「一課一消」培訓收費模式。
 
    線下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活動要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與培訓學生和家長簽定培訓服務合同,並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培訓對象合法權益。線下培訓機構為配合教學活動需要使用的書本或資料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書本費、資料費按實際成本收取,不得營利,培訓機構除培訓費、書本費或資料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對於參加培訓學生因故退(停)學的,按實際上課課時結算費用,多餘部分應予退還。培訓機構要自覺規範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
 
    要持續加強對培訓機構收費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價格欺詐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反價格法規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並依法嚴肅查處。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王皓萍)
[责任编辑:薛正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