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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

2022-05-18
来源:香港商報網
    5月17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上,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長鄒寒山對《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佈會
 
    據了解,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危險廢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若處置不當可能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近年來,在疫情放開常態化形勢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也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的總體要求,4月13日,江西省印發了《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
 
    鄒寒山介紹,《改革方案》以源頭防控為抓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與安全風險為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方案》包括十部分二十小條內容,業內俗稱「危廢十條」,是今後一段時期江西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據介紹,《改革方案》設立了兩個階段的目標。
 
    一是到2022年底,全省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補齊全省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能力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基本滿足省內需求。
 
    二是到2025年底,全省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鏈條閉環監管,為更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貢獻力量。
 
    圍繞改革具體內容,《改革方案》提出了8項重點任務,17條具體措施。對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轉運等過程監管、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監管、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建立平戰結合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體系、構建「五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周萬里 黃凌媛)
 
[责任编辑:郭昕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