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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解讀:蕪湖人才「新政」的五大亮點

2023-08-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日前,中共蕪湖市委組織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蕪湖市財政局和國家稅務總局蕪湖市稅務局聯合印發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發放實施細則》。此次政策調整主要是圍繞蕪湖市產業發展規劃,更多地向企業引育人才傾斜,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

    據「蕪湖新聞網」報道,蕪湖市人才政策此次調整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優化高層次人才評價標準,細分企業高層次人才分類條件。將B、C層次細化為B1-B5、C1-C5層次。這樣細化一方面可以更加合理科學地評價引進高層次人才,另一方面有助於激發存量人才的活力和進步動力。

    以C層次為例,原C層次對應年薪為20萬元-100萬元的引進人才,現在細分成5個層次,C5:20萬元-35萬元、C4:35萬元-50萬元、C3:50萬元-65萬元、C2:65萬元-80萬元、C1:80萬元-100萬元,對人才的評價更加科學合理。

    同時文件規定「對企業達到C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和事業單位達到C3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即可按規定重新申請人才認定,並享受相應生活補貼」,那麼原來C層次的人只有年薪突破100萬元才能實現補貼升級,但細分後,C層次分為了5個層次,年薪在C5檔的人才突破35萬元就可以上升一個層次。

    二是打通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企事業單位人才條件互認通道。原政策僅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打通企事業單位人才條件互認,此次政策調整後,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企事業單位人才條件進行滾動認定。

    比如原為企業年薪25萬元的C5類人才,取得正高職稱,可依據事業單位人才「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滾動認定為C3,如其年薪以後上漲突破65萬元,又可按照企業人才補貼條件,滾動認定為C2。滾動認定的補貼全部重疊享受。

    三是豐富了補貼內容。新增加了雙聘單位引進人才補貼,用人單位與高校雙聘引進人才,雙方按5:5比例共享引才補貼,最高可享受引才獎勵1000萬元。這樣調整明確釋放了支持和鼓勵企事業單位與高校合作的信號,充分發揮高校資源優勢,引進各類人才,助推產業發展。

    四是更大範圍引育人才。政策修訂考慮到最大程度調動在蕪單位和離蕪返蕪人員就業創業積極性,將駐蕪高校納入蕪湖市高層次人才支持政策範圍(駐蕪高校原來僅有三個城市合伙人即安師大、安工程、皖醫享受政策,此次調整將商貿、機電一併納入);離職離蕪後通過學習發展新取得上一層級人才認定條件,在2021年7月30日(含)後返蕪就業的人員,可以納入蕪湖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支持範圍。

    比如按原政策,在蕪工作過的人員非首次引進,不能作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而政策調整後,將離職離蕪取得新業績返蕪的人視同引進,離開蕪湖的時候如年薪沒有達到20萬元,在外地就業後再次返蕪薪酬達到20萬元,即可以作為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如離開蕪湖的時候是中級職稱,在外地取得副高職稱,返蕪就業時可以作為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

    五是更大程度惠及人才。明確非企業非事業性質的單位引進培養人才享受補貼標準。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按照單位的性質享受相應的補貼標準,但部分單位,如民辦高校、民辦醫院、社團組織,性質均為民辦非企業,無法明確其享受補貼標準。

    此次政策調整後明確規定,非企業非事業性質的各類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可根據人才個人實際情況申報認定人才層次,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企業標準補貼;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事業單位標準補貼。

    原政策實施中,人才個人補貼有時因等待單位引才補貼一併申報而滯後,調整後的政策突破此條,允許個人補貼先行申報,讓人才更快感受到政策效應。同時政策調整後還簡化了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要求,購房人一方為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引進後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人才公寓),即可享受購房補貼。(吳軒 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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