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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中總邀譚惠珠談國安法
2020-07-16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香港中華總商會工商及社會事務委員會和婦女委員會日前聯合舉辦專題講座,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擔任主講嘉賓,向中總成員介紹「香港國安法」內容,並就法例實施對社會民生以至營商帶來的轉變交流意見。

蔡冠深:帶領香港重回正軌

中總會長蔡冠深表示,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有責任配合維護國家安全,這不僅關乎香港市民切身利益,亦有助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中央在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有助撥亂反正,帶領香港重回正軌。

譚惠珠:讓香港重新出發

譚惠珠指出,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是中央政府的事權。然而,國家考慮到香港有不同的法律系統,加上「一國兩制」原則,在法例制訂時仍給予香港大部分司法管轄權。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不是基本法附屬條例,如兩者有不一致地方,則以國安法為準。香港國安法和其他全國性法律一樣,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158(2)條,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作自行解釋。惟人大常委會亦可決定釋法。

譚惠珠續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香港司法覆核。法例亦授權行政長官在徵詢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從現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國安案件。至於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在辦理國安案件時,只要獲行政長官批准,便可截取通訊,無須得到法院批准。處罰規定方面,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會喪失參選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出任香港特區公職的資格。

譚惠珠強調,香港國安法沒有追溯期。事實上,內地及香港刑事法例一般都沒有追溯期;她希望法例可以達至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給予相關違法者改過自新機會,並讓香港重新出發。她認為,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抓手,有助香港社會撥亂反正,而法例對人權保障以及刑事涉案人的保障不變。重申香港國安法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保障香港繁榮穩定有重要意義。

專題講座由中總婦女委員會主席蔡關穎琴擔任主持,中總成員亦就香港國安法的落實執行、刑罰細則等不同範疇與講者踴躍交流。出席的還有該會副會長袁武、榮譽會長胡經昌、林廣兆、林銘森、方文雄,工商及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葉成慶等。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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