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

港大要求學生會7日內遷出
2021-07-16 00:06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竟通過「哀悼」刺警兇徒的議案,社會各界齊聲譴責。港大校方昨日要求港大學生會7日內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撰文指不能姑息港大學生會,這絕對不是單一事件。另有多批市民紛紛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要求警方嚴厲打擊亂港組織。

 CY指姑息將致更嚴重禍害

 港大學生會日前通過該議案後,港大校方隨即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昨日校方再向學生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7日內,即7月21日前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如學生會其後2個月須進入大樓以清理學生會及個人物品,須向物業處申請,否則房間將上鎖。至於學生會屬會若希望繼續使用大樓,須7日內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使用條款達成協議。

 同日,梁振英在社交媒體撰文指,不能低估港大學生會事件的嚴重性,形容「細時偷針、大時偷金」,姑息只會造成社會更嚴重禍害;這絕對不是單一事件,2014年2月港大學生會的官方刊物《學苑》的封面專題是《香港民族 命運自決》,2013年《學苑》編印一本名為《香港民族論》書本,主張香港「尋找一條自立自決的出路」。而對於中大高級講師蔡子強曾稱:「同意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涉事議案是不恰當及錯誤,但反問是否因現屆學生做錯,港大便要否決多年以來建立的學生會制度。」梁振英批評蔡是「選擇性失憶」。

 市民要求嚴懲亂港組織

 另一方面,灣仔警察總部昨日有多批市民前來請願,他們拉起橫額,高叫「大學不是法外之地,要求警方嚴厲打擊亂港組織、懲處違法人員」等口號,請願市民陳小姐表示,港大學生會把恐怖分子視為「烈士」,如此支持暴力行為,跟犯罪不無兩樣,強烈要求警方嚴厲打擊亂港組織,懲處違法人士。民間團體「新年代」副召集人陳女士表示,修例風波以來,大學校園淪為極端政治思想溫床,學生會早已變質,他們以為享有特權,可以隨便踐踏法律,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此外,繼港大,理大、城大及中大校方相繼宣布停止代學生會收會費後,嶺南大學昨日亦宣布不再代收會費。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黃逸




getElementById('content').getElementsByTagName('img'); for (i=0; i<\/s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