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關於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新聞發布會,省民政廳副廳長楊春霆解讀《若干措施》有關情況,省委組織部組織三處處長冀廣起,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陳亮,共同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的問題。
楊春霆介紹,吉林省《關於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日前已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這是吉林省近年來首個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出台的村級組織減負工作專項文件。
省民政廳副廳長楊春霆解讀《若干措施》有關情況
據悉,《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包括4個方面。一是減輕村級組織工作事務負擔。針對村級組織「職責邊界不清」問題,重點對村級組織協助黨政群機構和黨政群機構委託村級組織開展的工作事項範疇和方式等做出了具體規定。二是精簡村級工作機制和牌子。聚焦「減機制」,提出從嚴控制村級工作機制設立,整合村級組織和工作機制辦公場所,實行「一室多用」,切實保障村民群眾活動空間;聚焦「減牌子」,對掛牌類別、規格、式樣和位置等做出了具體規定;聚焦「提效能」,從加強隊伍統籌、優化崗位設置、深化村民自治、推動服務下沉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改進村級組織出具證明工作。圍繞壓減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明確了列入清理範圍的證明事項和應予以取消的證明事項,提出了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措施。四是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地落實。一方面,抓源頭治理,明確村級組織工作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動態調整、准入聯審,省市縣分級實施,嚴把「入口關」。另一方面,抓監督落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暢通問題線索反映渠道,健全監管機制。同時,還明確了村級組織減負工作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並將減負工作納入城鄉社區治理考核,納入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相關黨政群機構考核評價內容,壓緊壓實責任。同時,《若干措施》還明確,規範社區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相關工作統籌部署、同步推進,也就是說村和社區同步開展減負工作。
楊春霆說,下一步,省民政廳將對照《若干措施》重點任務,推動市縣兩級部門同時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或政策依據、沒有經費保障、沒有實際效用、村民群眾不認可的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下大力氣為基層減負鬆綁,讓村級組織有更多精力做好服務村民工作。清理結果將實時向社會公開,也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對清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王丹 吉林省政府新聞辦供圖)
頂圖:新聞發布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