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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机构大调整:为注册制铺路?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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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上,功能型监管正是证监会机构调整的一个基本思路,发行、上市、机构、基金和期货等部门都是按照功能监管和一事一管的原则进行整合 ]

  4月10日,证监会主席肖钢现身博鳌亚洲论坛,表态“IPO没有暂停,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草案有望年内推出”。

  就在肖钢以亲和的姿态接受媒体关于新股发行的采访时,证监会却从北京传出另外两大重磅消息。一是宣布开展“沪港通”试点,另一个则是证监会的内设机构大调整。

  从2月份开始,证监会的内部调整就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有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机构调整详细方案及人员名单已经基本确定。“现在的调整应该是向注册制方向做准备,基本会逐渐淡化发审委的作用。”一家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是证监会政策密集释放期,变数还很多。

  保持延续性

  “对我们的工作可能没有太大影响,因为还是那些人,但是流程可能会发生变化。”上述投行部负责人表示,由于证监会目前“不鼓励”IPO申报,所以当前的政策调整对投行的工作影响不会太明显。

  今年年初,中央编办批复了证监会“并四设四”的改革方案,随后证监会进入细化阶段。

  所谓“并四”是指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合并为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合并为期货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合并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目前,合并后的发行监管部人员名单已经基本确认。原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任主任,原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王宗成任副主任。

  刘春旭曾任北京证监局局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支持减少行政干预,强调加强过程监管和结果追责。

  此外,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二部,期货监管一部、二部,机构监管部和基金监管部的合并也正在进行。

  “近期密集出台各种政策,对这种节奏已经有些疲惫了。”他表示,一切等确定下来再说。

  证监会此前也曾明确表示,本次证监会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总体上保持了机关编制总数不变、内设部门总数不变,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变。

  转向功能监管

  发行监管部与创业板部合并后,主板和中小板的审核也将放在同一个部门进行。

  一处负责主板和中小板的法律审核、二处负责主板和中小板的财务审核、三处负责创业板法律审核、四处负责创业板财务审核、五处和六处分别负责再融资的法律审核和财务审核。

  此外,单独设立审核七处。“之前发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可能证监会单独设立一个部门来负责发行。”上述投行部负责人分析称。

  另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表示,之前的主板与中小板审核是分开的,此次合并在一个部门可能是为了适应自主选择上市地的新变化。在投行业内人士看来,随着上市门槛的逐步放低,未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可能会趋同。

  事实上,功能型监管正是证监会机构调整的一个基本思路,发行、上市、机构、基金和期货等部门都是按照功能监管和一事一管的原则进行整合。包括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

  针对目前发展较快的在产证券化业务,证监会已经决定划归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具体监管办法将在近期发布。

  “现在的调整应该是向注册制方向做准备,基本会逐渐淡化发审委的作用。”上述投行部负责人认为,当前政策层面的改革都会考虑做好信息披露、加强监管,为注册制做准备。

  发审会被认为是新股发行的“黑箱”,日前有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监管层正在研究将“黑箱”打开,让阳光照进来,将发审会过程向公众公开。

[责任编辑:李曉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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