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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女子撞人后亮法院住址”:查无此人

2014-0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1日电 微博用户“@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凌晨发布微博称该院工作人员中,没有帖中提及的女子。

  微博全文如下:

  对“@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问题的回应

  针对微博用户“@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予以调查。

  经对“@大头妹小鸣鸣”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我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最高人民法院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同时,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前报道:北京一女子停车场撞人 亮法院车牌拒绝道歉

  光明网讯 4月10日,网友大头小鸣鸣微博上称“一张地址是“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造就了一个在停车场可以随便倒车撞人,踢车咆哮,狂妄的在警察面前说自己身份特殊的女子!这个女人蛮横无理,带着外籍丈夫随意踢打我的车,并且威胁我她是法院的人!法院姐,你为何这么狂?”

  据微博中描述,这位网友带孩子去打疫苗,网友的父亲在停车场被该女子倒车撞上,当保安上去制止时,该女子下车直接对网友进行撕扯打骂,当网友报警后,警察到来后先是称自己的外国老公不懂中文,其后亮出车牌”东交民巷27号”表明自己身份特殊,语言中有威胁之意。在警察公正的执法后被迫道歉,但仍以一句I'm sorry.而非中文道歉。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该女子反复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诉我啊”

  据调查,东交民巷车牌属于最高法院。

[责任编辑:朱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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