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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不能承受基本法缺失之痛

2014-04-16
来源:香港商報

  政改諮詢已到最后關鍵期,眾政團和市民相繼提出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政改方案,令人欣慰。《基本法》由全國人大頒令實施,是一國兩制以法律形式的具體體現。中央通過《基本法》,確保本港作為中國特區的優勢地位,賦予本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高度自治的權力,并分階段大幅提升市民以前無權享有的民主權力。少數反對派強推不符《基本法》的政改方案,若實施勢將破壞一國兩制基石,冲擊本港社會經濟穩定,破壞兩地關系引發憲政危機,嚴重后果絕非香港所能承受。

  真假基本法

  繼中央港澳事務官員在上海和本港立法會議員討論普選,昨日各派政見人士和港、澳、內地法律專家又同場辯論政改,有助市民了解哪種政改方案才真正符合《基本法》。日前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和泛民議員互贈真假「基本法」禮物,值得深思。泛民議員送給王光亞的禮物,是《基本法》外殼里一個象徵三軌制提名方案的模型。喻意三軌制也符合《基本法》,并重申堅持三軌提名方案的立場,再次危脅若不實施三軌制將發起「占中」,癱瘓香港管治。王光亞回贈《基本法》小冊子,語帶雙關稱古玩市場壈品、真品混雜,他送的《基本法》才是真品。

  泛民的禮物是《基本法》壈品無疑。早有法律專家論證,按公權法原則,只有法律條文明確賦予的對象,才可實施所列明的法定權力。未指明的對象無權行使該權力,否則視為違法。《基本法》中明確指出特首普選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選產生」,僅規定特首提名權屬「提名委員會」所有。泛民認為三軌制符《基本法》的理由,是因為《基本法》沒說「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沒提名權,這是私權法的原則「法無列明既合法」。然而即使放諸全球,選舉法例也是關乎公眾權益的公權法。泛民禮物是假《基本法》無可置辯。

  缺失基本法后果嚴重

  假設反對派政團脅迫下,本港政改真的違背《基本法》,將導致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所推測的三大風險,「政治對抗風險」、「憲制危機風險」及「民粹主義的風險」。《基本法》規定中央對香港的直轄關系,此次破壞《基本法》、和中央對抗的先例一開,一國兩制憲政基礎和本港的特區優勢地位均將遭受冲擊,負面影響深遠。而反對派在港只屬極少數,強行實行極少數主張的違法政改方案,也將加劇本港社會內部的對抗和分裂。

  違法方案很可能迫使中央行使任命權否決選舉結果,以維護「一國兩制」不被冲擊,國家主權和香港利益不被損害。屆時導致的憲制危機很可能導致本港政局動蕩,繼而冲擊經濟基礎。而提委會提名符合《基本法》「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的政改原則,中央任命普選勝出者為特首的機率很高,大幅降低拒任命特首的憲制危機風險。

  三軌制為拉攏擁有絕大多數選票的基層支持,無可避免有滑向民粹主義傾向。本港地狹且沒有自然資源,能保持高度繁榮因為背靠大陸龐大市場支撐,實行成熟健全的商業社會模式,及以自由港、低稅制的優勢吸引外資。因此必須遵循《基本法》規定的「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的政改原則,給工商金融界平等的政治經濟權益。絕不能實行人頭主義的民粹主義政治制度,否則勢必破壞現有社會經濟運行模式,滑向高福利和經濟萎縮的深淵。

  泛民指設置提委會制度是為了阻止泛民政黨競選特首,毫無事實根據。《基本法》經多年、廣泛諮詢后設立時,泛民政黨尚未產生。只要泛民代表符合《基本法》要求,符合愛國愛港共識,競選特首并無限制。中央竭力維護本港法制核心價值,再贈議員《基本法》真品,其維護本港長遠利益、致力促成普選、大幅提升市民民主權力的誠意表露無遺。本港各界亟應珍重珍惜,勿令維護本港穩定繁榮的基石受損缺失。

  明鏡台


[责任编辑:鄭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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