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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境外投資佔廣東全省近半

2014-05-08
來源:南方日報

  中資企業境外投資從核准變為備案,深企“走出去”將加快步伐,民企和高科技企業將成主力。

  有意于境外投資的內地企業,近日迎來重大利好!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此前備受關注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今起正式實施。比照此前規定,新辦法大大放寬了一般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標准,一律以備案制替代核准制,改革力度之大超出業內預期。

  而深圳一直是國內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地區,境外投資已經成為深企新的增長點。記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深圳累計設立境外企業(機構)2537家,對外直接投資約佔全省的47.7%。目前,深企投資項目遍及五大洲,不少已具備跨國公司雛形,而新辦法的實施無疑是對企業“出海”的進一步松綁。

  和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深圳對外投資企業是由民營企業擔當主力,從企業類型上看,則是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而“松綁政策一定會極大地激發企業熱情,尤其對于境外投資訴求很高的深圳企業更是如此”,專家表示。

  深企境外投資率先“松綁” 但審批“關卡”仍多

  近年來,隨着中資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無論是央企還是民企,對外投資都呈加速態勢,多行業的海外並購頻頻刷新行業紀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境外投資規模突破1000億美元,截至當年底,中國境外直接投資累計超過6300億美元,已經成世界第三大對外投資國。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業發展單純依靠國內市場,已經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廣東省高科技產業商會秘書長王理宗分析稱,過去國內經濟比較依賴出口,但由于出口產品的附加值尤其是品牌價值並不高,使得企業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因此不少企業都希望走出國門,在國際市場上進行更深層次地參與。

  但據記者了解,企業“走出去”這一看似正常的市場行為,卻長期受制于政府的嚴格管控。一方面,企業境外投資只能在有限的領域進行;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的投資行為都需要通過嚴格的“核准”,且核准權主要在國家和省級層面,這些政策障礙無疑給企業到境外發展增加了難度。

  一位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此前的相關政策文件中,凡超過1億美元的境外投資項目,都被列為“重大投資項目”,這些項目往往都需要企業提供諸多的材料,且審批程序十分繁瑣,“逐級審批可能需要耗費幾個月時間,很多好的投資項目,可能會因時間過長而流產。”

  作為經濟特區的深圳,境外投資的審批流程與其他城市稍有不同。2003年,深圳市被批准為國家擴大境外投資審批權限改革試點城市。此后,除勞務合作、境外加工貿易兩種境外經營活動外,大部分境外經營活動不再上報商務部或省外經貿廳,改由深圳市自行審批,從而給深圳企業的境外投資带來更大方便。

  然而,審批流程的簡化並沒有給企業徹底地松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查振祥在2006年牽頭完成了一項“深圳企業境外投資調查”,據他反映,“當時仍有不少企業反映審批‘關卡’太多,審核時間太長,以備案制取代核准制的想法由來已久。”

  再度放寬境外投資審核 10億美元以下只需備案

  隨着中資企業對外投資規模不斷擴大,企業對于政策松綁的訴求越來越高。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正式決定,廢除2004年頒布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取而代之的是《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于今年5月8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10年前頒布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暫行管理辦法》規定,中央管理企業實施的資源類、非資源類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投資項目報國家發改委備案;地方管理企業實施的資源類、非資源類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投資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划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核准,且項目核准權不得下放。

  2011年,國家發改委放寬了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權限: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核准起點從投資額3000萬美元提高到3億美元;非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核准起點從1000萬美元提高到1億美元。

  2014年新辦法最大的亮點在于:境外投資項目不再區分資源類和非資源類,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發改委核准權限將由“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3億美元、非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再次統一提高到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則一律實行備案即可。

  “在標准上,隨着中國企業境外投資額越來越大,大部分企業的境外投資額早已超過了原有的標准。在操作上,一個是事前審核,一個是事后備案,直接關系到企業能否成功進行一筆境外投資,即關乎企業自主性的問題,因此此項改革力度不可謂不大。”一名業內人士分析稱。

  另據記者了解,在發改委新政頒布的同時,商務部也在網站上發布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經濟技術可行性由其自行負責”,除了涉及敏感地區和敏感行業的情況之外,其他企業境外投資全部實行3個工作日之內的備案制。

  深圳境外企業已超2500家 新政或再掀“出海”熱潮

  “新辦法的精髓在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將境外投資的決策權進一步下放給企業。”查振祥就此判斷,松綁政策一定會極大地激發企業熱情,尤其對于境外投資訴求很高的深圳企業更是如此。

  目前深圳企業境外投資狀況如何?根據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深圳企業已遍布世界五大洲、118個國家和地區,累計設立境外企業(機構)2537家,新增開境外研發企業31家;從投資金額上看,目前深圳對外直接投資約佔全省的47.7%。

  除了投資主體數量的增多,近年來,深圳企業境外投資的投資手段和模式也日趨多樣化,境外投資行為日趨成熟。生產型、研發型、服務型、資源開發型等各種形式的境外投資不斷涌現,海外拓展方式也越來越多。

  “早期對外投資主要是進出口貿易、運輸、餐飲等少數領域,如今拓展到加工制造、資源利用、出口市場服務、研究開發、綜合物流等多個領域。投資形式,也從開辦窗口、投資辦廠,發展到目前的收購兼並、股權置換、境外上市及建立戰略合作聯盟等國際通行的跨國投資方式。”查振祥介紹說。

  以海外並購為例,2013年,深圳市共核准境外直接投資並購企業24家,再投資並購企業12家,中方協議投資額為12078.77萬美元。從新設及增資項目中看,中方投資額500萬美元以上的境外企業共52家,其中中方投資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境外企業7家,投資總額和中方投資總額均為3.27億美元。

  同時還有37家企業申報在海外設立51個再投資企業,包括大族激光在瑞士設立的大族歐洲股份公司、理邦精密儀器在美國設立的理邦醫療(美國)股份公司、華大基因通過香港再投資在美國收購CGI公司等,涉及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額2.5億美元。2013年,深圳經核准企業開展境外研發業務的項目(含再投資)達到143個,研發業務分布在生物、醫療、電子、通信等領域。

  “和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深圳對外投資企業是由民營企業擔當主力,從企業類型上看,則是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王理宗說。與此同時,深企境外投資的目的地,也從港澳及美歐等少數發達地區,擴展到以發達地區為主,輻射周邊國家和地區,兼有亞非拉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120多個投資目的地。

  境外投資需謹慎應對制度和文化差異

  近年來深圳企業“出海”步伐越來越快,境外投資企業的生存狀況也備受關注。但有不少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深圳企業對外擴張仍處于“初級階段”,尤其是在制造業領域,真正“走出去”並“活得好”的企業數量並不多,距離成為“具有行業領軍地位的跨國公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華為被認為是海外擴展最成功的深圳企業,旗下產品與解決方案已經應用于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國際市場已成為華為銷售的主要來源。根據其創始人任正非的預計,在2018年左右,華為的銷售收入可能會達到700億—800億美元,新增投資大量會投在英國和歐盟及其他國家。

  從數據上看,華為的成績有目共睹,但其多年的海外打拼之路卻並不順利。業內專家分析稱,“中國企業一旦走向國際市場,除了要應對當地同行的競爭以及貿易保護主義之外,還不得不解決與不同地區政治制度、文化差異的融合問題,尤其是后者,往往是企業境外投資成敗的關鍵。”

  2009年,深圳中金岭南出資約2億元人民币,成功收購澳大利亞PEM50.1%的股權,此舉宣告中金岭南成為中國有色金屬行業首家絕對控股發達國家資源的企業。不過有行業人士反映,該收購完成至今已滿5年,中金岭南還處在資源整合階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境外投資運營模式。

  “首先,境外的法律體系與我們不同,比如保障勞工權益,境外發達地區往往比我們力度要大,員工工資比較高,解雇程序也很復雜;再比如安全生產方面,境外的要求往往也比較多,這就加大了我們境外投資的成本,如何在高投資成本的前提下實現盈利,是很多企業走出去后都面臨的問題。”查振祥說。

  對此,專家提出建議,企業境外投資不可盲目,應加強投資風險監控,健全境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風險評估和預防機制,還要建立一支會管理、懂技術、通外語,精通外國法律、財務制度的團隊。在公司決策和運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風俗習慣,正確處理好與當地各方面的利益關系。


[責任編輯: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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