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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文化消费投入,值得提倡

2014-05-26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这些年,北京演出市场的发展一直在全国遥遥领先,精彩纷呈的各类演出彰显着这座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魅力。据权威统计,2013年,北京市的营业性演出已达23155场,观众人数1014 . 21万人,实现票房收入14 . 42亿元人民币。而与北京演出市场的蓬勃发展相对应,动辄数百元的演出票价却让不少普通观众望而却步,直呼“票价高、看不起” 。近日,北京市文化局正式发布“惠民低价票”新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计划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惠民低价票补贴,凡享受低价票补贴的演出,每场必须有30 %的票价位在100元及以下,且需面向普通观众公开售票。这一利好之举,让更多舞台艺术精品得以“走进寻常百姓家” 。

  我国演出市场的高票价现象,可谓由来已久,“中国现在的票价几乎是全世界最高的。文化产业要赚钱,但不能只为有钱人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教授吴碧霞的那一声呐喊似乎仍在耳畔回响。时至今日,票价问题依然是中国演艺市场的核心、敏感问题。票价虚高,总会拨弄起院团、剧场、演出商、票务商和观众敏感的神经,不仅让公共文化消费伤不起,更让渴求文化娱乐的老百姓干着急。

  大众文化消费,对国民经济、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我们现在的共识是,随着大众文化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文化消费在大众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会进一步提升,曾有专家指出,文化消费应当成为未来中国消费增长的领头羊。试问,如若文化果真变成了大众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在文化消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文化产业何谈健康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将何去何从?或许,中央三令五申的文化惠民之举也会变成一句不接地气的空洞口号。

  政府该如何利用行政手段有效干预而不是干扰市场,引导其良性发展?除了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给艺术院团、机构或者艺术工作者个人的艺术创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性扶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演出商、剧场、观众实现三者共赢,也是近年来搞好公共文化服务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北京补贴“惠民低价票” ,作为一项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之前已试行两年,补贴力度和范围也在逐年扩大,从2012年的15家到2013年的23家,再到今年的49家,低票价补贴在实现全市大中型剧场全覆盖的同时,凡在京举办的演出,不论本市文艺团体还是外省、国外团体,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均可通过演出剧场申请享受低价票补贴。此次新政的出台,意味着政府将继续引导调整北京综合性大中型剧场的演出票价,它必将大大降低大众的文化消费成本,这对文化消费行为是一种激励,适应了当今大众文化消费的时代需要。

  事实上,我们也应该清楚,高票价的出现是有多方面的原因促成的。首先,国内是艺人强势市场,明星、演员的演出费居高不下;其次,场馆租金、票务分成等普遍很高;再者,国内习惯了搞大场面大制作,光做现场特效等等都花费不菲;还有相当数量的门票属于赠票性质;在国内做宣传推广的费用之高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要想引导国内演出门票价格回归理性,回到“惠民”之路上,必须经过系统性的“大手术” 。除了补贴“惠民低价票”之外,还需要在演员出场费、理顺剧团和剧场关系以及宣传营销观念上多下工夫,一环一环地着手解决,多管齐下才能真正为高票价“祛火” ,文化发展成果也才能普惠于民。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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