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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獎醜聞與魯獎的倒塌

2014-06-09
来源:香港商报 李鹏飞

  近日湖北省作協主席方方公開反對柳忠秧參評魯迅文學獎,稱該詩人「詩寫得很差」,但卻靠四處活動,搞定所有評委,以全票通過。早已醜聞纏身的魯迅文學獎再陷醜聞,有道是:蝨多不癢,恥深難怨,何必近勇?只是九泉下的魯迅先生若知道這一頂其尊號的文學獎的種種貓膩,應該會再次「出離憤怒」吧。

  體制內的自娛自樂

  這個以「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魯迅先生命名」的獎項,與評選長篇小說的茅盾文學獎并立,實際上是中短篇小說和詩歌散文的國家獎。雖然獎金并不算高,但是對許多中國作家來說卻意義重大。在中國作協體制內,獲得魯獎意味著在職稱評比等一系列晉升中占據優勢地位。在中國文壇獨特的生態系統下,一批作家可以隔絕於市場與讀者之外,憑藉體制內的獎賞和認可生存下去,而魯獎和茅獎無疑是這一系統內含金量最高的封賞招牌,眾作家趨之若鶩,甚至不惜斯文掃地亦在所難免。因此,無論文學本身多麼崇高,最后的得獎都是功利的。在文壇的名利場中,作家跑獎的現象已非常普遍,任何對中國文學界稍有了解的人都不陌生,方方這次捅破的只不過是層「大家心知肚明的窗戶紙」。當文學批評或評獎只是聚焦於一個封閉的作家圈子,當由現有的文學甄選機制遴選出的獲獎作品不由自主地散發出諂媚、平庸、公關的氣味,真正具備現實意義和審美價值的獨立創作將無可奈何地遭遇邊緣化,被淹沒於聲勢浩大的歌功頌德之中。在哀歌的時代寫作赞美詩,正是一種不可寬恕的罪過。當年聽聞有人提名他作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魯迅即致信台靜農表示拒絕,其言也哀:「我眼前所見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頹唐,此后能否創作,尚在不可知之數。倘這事成功而從此不再動筆,對不起人;倘再寫,也許變了翰林文字,一無可觀了……」而頭頂著魯迅先生的尊號的文學獎卻不斷爆發權錢交易醜聞,盛產各種歌功頌德的「翰林文學」,不禁讓人想問上一句:你們這般惡搞,先生知道麼?

  以公開驅散尋租迷霧

  審美領域的評選出現爭議并不奇怪,即便是公信力高的諾貝爾文學獎,每年的評選結果也常常引發各方爭議,但是這種質疑絕少集中於評獎程序,而在於文學本身。而國內文學獎的種種爭議往往遠離文學本身的價值,與尋租和內幕牽扯不清。方方對柳忠秧的質疑,并非魯迅文學獎第一次引發爭議。以往的評選,也曾出現過公關醜聞的爭議。但是,在每一次的口水交戰之后,都是回歸一潭死水。評委會是如何遴選出的,投票過程、投票結果可否向社會公開,有沒有私下交易,有沒有官方指定,哪些作品水平低劣,落選者有沒有意見,有沒有反對的聲音。到現在為止,這些問題沒有人去問,也沒有人出來回答。任何評獎都必須秉承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其中公平公正的實現都必須以公開為前提。公開之后再有爭議,就和主辦方沒有關系,而是文學本身的爭議了。事實上,在權力和資本的合力扼殺下,中國的文學獎已經喪失了其本應具有的社會影響力。人們對文學獎的評論寥寥,報道也屈指可數。獎項還頒給了誰?其他人都寫了什麼作品?評選的程序有沒有改進的空間?人們對這些完全失去了興趣,只有「羊羔體」、跑獎醜聞等在吸引眼球。無論是魯獎還是茅獎,文學獎的社會影響力早已不能與80年代相比,得主受到的社會尊崇和美譽也大幅下滑,甚至因作品的平庸成為輿論譏笑的對象。大眾可以不在乎魯獎,但魯獎花的是納稅人的錢,納稅人當然有權監督評獎的公正性,刻意回避針對文學獎的正常輿論監督是對公眾文化權利的蔑視。要重建中國文學獎的公信力,負責評獎的機構不僅要設置更合理的評獎程序,遴選更具職業道德的評委,更要對大眾的監督和質疑做出負責任的回應,讓文學回歸文學本身的價值,讓權力和金錢的玷污在公開的陽光下無所遁形。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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