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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勤:冲击议会应予谴责

2014-06-18
来源:香港商报

   冲击议会应予谴责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
  土地及房屋匮乏,是本港民生及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是目前最成熟、最大规模的发展计划,预期可为本港提供超过6万个单位,当中超过六成为公营房屋,对纾缓房屋供应紧张和基层住屋需求,甚为重要。
  计划自2008年重新起动后,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公众谘询,前后5年的广泛讨论,至2013年中才定出建议发展方案。这项有利纾解「屋荒」的计划,获得市民普遍支持,却偏偏遭受部分激进组织及反对派议员的连番阻挠,上周五更演变成冲击议会的暴行。谁在使用「议会暴力」?
  冲击议会的组织日前辩称冲击行动的原因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限制发言,并将之形容作「议会暴力」、「制度暴力」云云,意图推卸责任。
  对此,我们必须强调,议会议事有既定的规程,主席所作出的决定或裁决,时有争议,若以此作为把暴力冲击及违法破坏行为合理化的藉口,社会将永无宁日。事实上,财务委员会自5月2日已开始就新界东北发展计划的拨款申请进行讨论,截至上周五议会被冲击为止,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有关项目。而在上周五会议前,议员已就项目提出了近170次发问,个别议员发问更超过20次,试问若主席真有限制发言之意,或存在所谓的「议会暴力」,这些统计是如何得来的呢?
  另一个事实是,蓄意阻挠拨款的议员,除了不断发言「拉布」外,更提出数以千计的动议,个别议员更在上周五的议会上,即场提出600多项临时动议,这种滥用程序意图瘫痪议会运作的行为,又算不算是「议会暴力」?对此,财委会主席基於维持议会正常运作,在合理的时间内结束讨论,以及停止处理临时议案,并启动表决程序,实属无可厚非。而立法会法律顾问亦表示,虽然财委会已建立了行事方式,议员可提出多於一项临时议案,但从普通法原则推论,制订相关规则的机构,没有理由令会议有机会被瘫痪,财委会的职能是考虑政府的财务建议,必须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表决。执法当局应依法惩处
  无论如何,以暴力手段进行抗争,显然已超出文明、理性社会所容忍的底线,必须予以严厉谴责。而冲击过程酿成六名立法会保安人员受伤,立法会大楼多处设施严重损毁,执法当局应当依法惩处。至於议员助理涉嫌「里应外合」,煽动示威者,令秩序急剧恶化,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亦应严肃跟进。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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