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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何以敢堂皇捞美元

2014-06-24
来源:和讯网

   雄心勃勃的阿里巴巴集团远征美利坚,北京时6月16日向美国证券委(SEC)提交更新后的招股书,首次披露公司27名合伙人及未来上市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

 

  这是老美,一切必须透明。阿里巴巴27名合伙人团队中,近五分之一是技术人员,9名女性,21人为70后。在这群年轻人中,董事会里却有一个77岁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董建华,原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

  一个前中国封疆大吏,退休后斗胆出任上市公司领导,堂皇捞美元,不会有利益输送吧?不会有腐败吧?董老先生难道不避讳吗?

  这是内地思维。看看风声何等紧张:之前6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中共吉林省委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披露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吉林省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为何领导退休了,不能到企业任职?盖因为,内地官员在任职时权力巨大,肥水横流,确有利用职权为企业谋利,退休后到企业讨要回报的事例。于是只好一刀切,躲企业远远的,退了休也不成。当然,也有官员在任上就套现对价,被抓吃牢饭了。

  这3名原副省级干部是谁?《通报》没说。但这网络时代,何事能瞒得住?——这3人是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原董事长田学仁,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牛海军,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证券原董事长矫正中。

  这3位领导都是在2008年1月退休,并分别于退休前后出任金融机构任高管的。当时,2008年3月,有官媒刊发《吉林三位副省长下海执掌金融机构》大加赞扬:“几个月时间内吉林先后有三位副省级高官离开政府岗位,转而前去领军金融机构,成为吉林金融产业发展的一道新的风景线。”报道认为,此事说明地方政府对发展地区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比如,矫正中到东北证券不久,公司董事会就推出再融资的决议,解决公司净资本偏小的问题。

  矫正中确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上市公司来说,再融资不是董事会自己想融就能融的,需监管部门批准。一位副省长挂帅的企业想要再融资,监管部门敢犯刺儿?不怕被领导“矫正”了?

  吉林讲的是领导退休后的故事,实际上,在中国,现职行政领导到企业任职亦极为普遍,这不仅不被认为是政商不分,是腐败温床,却反被赞扬为领导重视,下基层抓落实。尤其是在产业和金融行业,这种玩法更不鲜见,所谓政商旋转门,进进出出哗啦啦乱转。当然,这也有照顾领导的意思。比如,有银监会领导快退休了,提拔无望,就下派到银行当几年董事长,拿几年高薪,以示安慰。领导下去,不仅国有机构随便进,股份制乃至民资机构也平蹚。

  这明明是摆在大街上的腐败,却还拿着不是当理说。大家可以笑话中石油大庆油田职工抗议企业不包自己的子弟就业,但大庆职工也可以反讽:他们一旦当了领导,不仅包了在职的官位,还包了高薪,包了退休后的继续发挥余热,以及发财。

  回过头来说吉林的故事。

  2007年10月,吉林银行成立。时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田学仁,兼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什么意思?田省长要政界商界双跨?对市场来说,这显然不公平。2008年1月,田学仁退休,专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原来早早给领导预备下发挥余热的金窝了。但田省长不争气,后来被发现腐败,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对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在担任吉林省吉林市委书记、延边州委书记、吉林省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牛海军没有被发现腐败,但他很牛。牛2008年1月退休,一个月后的2月25日,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牛海军出任一把手。这家公司是由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等联合发起,财政部、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全国首家区域性再担保试点机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地道的官营企业。不能说公司就是为牛省长打造的,但牛就是在退休的节骨眼上到位的,衔接平滑,分毫不差。肥水不流外人田,官家生意还得官人操持。

  相比较,矫正中更牛。矫省长2008年1月,之前2007年10月24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董事李树先生(时任东北证券董事长)想专门从事证券理论研究工作,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股东亚泰集团提名,增补矫正中先生为东北证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一个爱好研究证券理论的同志,用得着辞职“专门”事之吗?明摆着为矫领导腾位子嘛。

  如今中央下狠手,不管是否腐败,先和企业切割开再说。而董建华之所以不避嫌,首先是他出身富豪,用不着为这等小钱腐败。董建华父亲是香港航业巨头董浩云,董家企业是世界七大轮船航运公司之一,董家从小就为官家养廉了。

  此外,在香港做官不比内地,督查极严,哪顿饭花钱多了都会被骂,真个谨小慎微,毫无乐趣。看看2003年7月的折磨吧——6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抵港,给香港带来了一份礼物CEPA协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好处还没显露,7月风波还是如期来了,7月1日香港大游行,当晚董建华发表讲话:十分关注今日很多市场民参与游行,并非常理解他们所表达的诉求……政府会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舒缓失业情况,政府亦会尽量听取民意,加倍努力与市民沟通,让经济尽快全面复苏。

  董建华原拟在7月9日前推动通过《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此时他只好缓行。7月5日,董建华更为坦率:“7月1日几十万市民冒着酷热天气上街游行,表达对23条立法的关注,政府施政,尤其是对我本人施政的不满,对于市民这些情绪及诉求,我相当理解和清楚。我和我的同事有必要做得更好……”

  当日,董建华对《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最具争议的三项做出“重要及大幅度的修订”:一是取消本地组织如果从属于已遭中央禁制的内地组织,保安局局长可以考虑取缔这个香港组织的有关条款;二是为保障公众人士,特别是传媒界的利益,在有关非法披露官方机密的条文中,加入以公众利益作为护辩理由;三是取消警方在没有法庭手令也可入屋行使紧急调查权力的有关条文。

  7月16日,港府财政局长梁锦松和保安局长叶刘淑仪在前后相隔两小时内相继辞职,这对董建华的压力大为减轻,但要求董辞职的呼声仍然不断。当《道琼斯》记者问董建华是否会请辞时,董含泪反问说:“不知你同不同意,其实离开是一个很容易下的决定,但是留下来却是很艰难的,这需要有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付出。6年来,市民对我的批评我是了解的,但面对批评要抱正确的态度,积极去改善,做自己应该做的,而不是在香港最困难、最需要有人作贡献的时候,我说我离开了,这不利于香港经济的稳定转型。为了这个原因,我会留下来。”

  对了,从梁锦松的故事也能看到在香港做官之不易。

  梁锦松亦万贯家财,还娶了奥运美女伏明霞,却又五旬将有女儿出,天伦之乐,令人羡煞。但接下来的事就不快乐了。2003年1月,梁锦松知道女儿预产期后,想趁农历年比较空闲时添置一部房车,看中后即以79万港元购买一部凌志LS430。3月5日,梁锦松公布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计划。

  马上,3月9日,梁锦松就被指在调税前买新车有避税嫌疑。梁即刻认错,承认此举令他少付5万元税项,并决定将加税前后车价差额的两倍即10万元,捐予慈善机构。稍后,梁锦松的新闻秘书又做解释,税款计算有误,梁锦松按两倍税款的捐赠应为38万元,即梁避税19万元。

  此举未平民愤。3月10日,梁锦松向行政长官董建华请辞,当晚,他又在港府总部会见传媒声明:“作为问责官员,我明白必须充分执行律己以严之原则,必须在市民大众眼中达到最严格的要求标准。我承认我在处理这件事上有疏忽,但希望市民能接受我是无心之失,而并非存心避税。”

  3月15日,董建华以书面形式通知梁锦松,并将函件公开:“由于你在政府担当要职,我非常重视这件事。在考虑过有关资料后,我作出了以下的结论:我接受你解释无意逃避税务责任,以及有关错误是因疏忽而造成。我作出这项结论,是考虑到你放弃私人企业非常成功的事业而加入政府,以及你自愿将作为公务员的旧薪金与主要官员的新薪金之间的差额,捐给慈善机构。不过,你处理这件事情的做法已构成严重疏忽。明显地,你已违反《守则》的部分条文,作为主要官员,这行为极不恰当。我小心考虑过在这些情况下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在问责制下,我的选择包括由我向你作出正式批评,或要求你辞去财政司司长一职。事实上,你亦已在3月10日向我提出请辞。我认为你这样做是高尚情操的表现。经衡量过这个案的所有情况后,我得出的结果是正式就你的错失作出一个批评,但你无须请辞。”

  注意,董建华说“考虑到你放弃私人企业非常成功的事业而加入政府”。这是一种奉献呀。

  董建华真的不易。梁锦松是他的左右膀,也是一位好同志,出了错,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公众说明,向公众道歉。本来,如果梁锦松真想避那19万元的税款,他可以用变通的办法,比如用朋友的名字。另外,梁乃富豪,真的在乎那19万块钱吗?如果真的在乎,他为什么要拿十分之一的薪水去当公务员?

  梁在2001年5月出任财长时,向特区政府申报了其个人财产,计有:新加坡、美国、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的7套房子,3间写字楼,与前妻共同拥有的2套位于浅水湾价值3000万港元的豪华别墅,梁在香港大通银行任职期间年薪高达2300万港元,估计个人财产超过1亿港元。

  梁锦松给公家干事则拧巴许多:他任财长的年薪为245.76万港元,3年合约期满后再加上总薪水25%的满酬金。此外,香港特区高级公务员必须对他所涉及的利益进行申报,包括:每两年申报一次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的投资;配偶的职业;每次进行20万港元或以上,或相当于3个月月薪的投资交易,不管任何项目,都必须在交易后7天内向政府申报。

  但梁锦松诚恳没能减轻公众的质疑,梁终于辞职了。之后,寻找继任财长可是费了大劲。

  上帝是公平的。内地领导在任上吃香的喝辣的,所以退休后请消停吧。而香港官员在任上受尽折磨,去职后自由飞翔吧,他们本来就没什么官场余热可滥用的。 (作者:王安)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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