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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官:许倡独立团体监察西九

2014-07-1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昨日第40天聆讯,辩方指作为西九文化区督导委员会主席的许仕仁,刻意不向公众披露西九公众谘询中新地与长实合组财团的建议书远远抛离对手成为最受欢迎,是为了避免对方得到优势,而且许上任短短两星期便建议成立独立团体取代政府去发展西九,以确保不会出现官商勾结。


  许不公开排名免出现优势
 
  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兼西九督导委员会秘书刘锦泉昨继续接受辩方盘问,代表第二被告郭炳江的御用大状Clare Montgomery指出,新地与长实组成的财团活力星国际,其建议书在西九公众谘询中以大比数抛离第二名的香港荟萃,成为最获公众支持及最受欢迎的建议书,当时作为政务司司长及西九督导委员会主席的许仕仁,刻意不向外界披露活力星排名第一,是为了避免活力星得到优势。刘表示他不知道许的决定是否针对某一财团,但无论第一名是哪一个财团,政府也认为不应该将全部3个入围财团的受欢迎程度向外披露。
 
  刘供称许仕仁2007年7月12日,即上任后两星期,建议探讨成立一个新的独立团体去取代政府发展西九,许希望外界认为该团体是独立於政府及不受利益影响,并藉此取得公众及政治上的支持。
 
  独立团体作用免官商勾结
 
  第四被告陈钜源的御用大状Ian Winter则指出,因应2005年公众对西九项目的关注及政治上的反对,令西九成为政治上的烫手山芋,刘表示没有听闻,亦不知道应否这样形容,但他同意许找方法将西九项目从政府中移走,是为了确保不会出现官商勾结。
 
  郭炳江的御用大状认为,政府2005年10月为西九发展施加的额外条件,即分割一半商住面积再招标及设立300亿营运基金,会令投标者注定蚀本,刘表示当时政府没有委任顾问及财务专家去进行财务研究,因此对这些额外条件所造成的实质影响没有既定看法。
 
  代表许仕仁的大状蔡维邦盘问刘时指出,政府中央政策组2006年公布的研究发现,西九项目在所有政府项目中的优先次序只是排名17,而前特首曾荫权在2006年1月19日的会议中,认为政府有道义及法律责任去发展西九,刘均表示同意。
[责任编辑: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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