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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改報告出爐 政制發展五步曲邁首步

2014-07-16
来源:香港商報

梁振英出席政制发展公众咨询报告记者会。中新社  

  【香港商報訊】昨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首階段公眾諮詢報告;同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由此,香港政改邁出堅實的第一步,對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乃至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特首向全國人大提交報告

  昨日,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負責人接收了香港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呈交的這一報告。

  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長官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確定。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特區政府就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開展了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在歸納總結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依法作出有關決定。

  ●普遍意見冀港如期落實普選

  梁振英報告指,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面,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就提名委員會組成,較多意見認同提名委員會應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即由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以達到廣泛代表性的要求。同時,有不少意見認為提名委員會可按比例適量增加議席,藉此吸納新的界別分組或提高現有界別分組的代表性;但也有不少意見認為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應維持在目前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數目,即1200人,如須作出增加,亦不應超過1600人。

  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報告指,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由於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乃普選立法會目標的先決條件,目前應集中精力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的辦法。另外,由於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已作出較大變動,故此普遍意見認同就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對《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

  ●港府公布政改諮詢報告

  昨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行政長官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及《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作簡介。

  身為政改專責小組組長的林鄭表示,首階段諮詢期內,共收到約124700份來自不同團體和人士的書面意見,數目是上一次政改諮詢的兩倍半。根據諮詢報告,整體意見認為,社會各界普遍期望香港可如期於2017年依法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任何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均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並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此外,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而政制發展須在符合循序漸進和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原則下進行。

政改五步曲

  第一步——由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第二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

  第三步——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則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第四步——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第五步——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昨日,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完成政改五步曲第一步。第二步則為8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開會,決定是否接納特首報告,通過後則交由特區政府會根據人大決定,至年底提出具體方案,再諮詢市民。

  最快明年初,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選舉辦法草案,亦是最關鍵的第三步。如成功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就可踏入最後兩步;但方案若被否決,下屆選舉就會原地踏步。

CY:港政制發展史上重要一天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今天是香港政制發展史上重要的一天!今後,只要大家願意求同存異、理性務實地共同完成剩餘的工作,香港的民主發展就可以跨出一大步。」行政長官梁振英如是說。昨午,他和政改諮詢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共同召開記者會,解說政改諮詢報告。

  ●特首冀社會理性務實尋求共識

  梁振英表示,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是邁向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第一步,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在8月下旬作出決定。之後,特區政府要準備好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方案,預計在今年年底左右,展開第二輪公眾諮詢。

  對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一些重要議題,梁振英指,香港社會仍然存在不少分歧,但廣大市民都有共同的訴求,都希望盡早落實「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這也是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願望。

  他說,諮詢期過後,不少團體及市民通過不同方式表達他們對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不同意願和訴求,特別是在提名程序問題上,有相當多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通過參與遊行和民間投票活動,表達要求容許「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等立場。他說,這些意見特區政府充分了解,也及時向中央如實反映。他衷心希望市民明白,特區政府既要考慮不同訴求,也要按照法治精神依法辦事: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才可以落實普選。

  談及未來工作,梁振英說,政改問題爭議極大,要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還需要立法會三分之二的大多數議員通過,也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他不會低估難度,但深信香港人是理性和務實的。

  他表示,自己和特區政府會繼續發揮好香港各界和中央之間的橋樑作用,加強溝通工作,務求香港的政制發展可以在多方共識之下,及時向前跨出歷史性的一大步,達致基本法訂立的普選目標;務求兩年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參加投票的普選。

  ●林鄭:邁進總比原地踏步好

  記者會上,林鄭月娥表示,在整個公眾諮詢裏面感受最深的,就是市民普遍熱切期盼能夠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專責小組會繼續去聯絡各界,希望能夠收窄分歧、凝聚共識,把選票能夠在2017年交到合資格的500萬選民手上。

  而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林鄭則強調諮詢報告如實反映諮詢期內市民對如何落實普選的不同意見和建議。她同意政制議題複雜,社會上就具體方案有不同意見是可理解。她強調,香港政制發展邁進總比原地踏步好,500多萬合資格選民親身投票選舉行政長官,總比作為旁觀者好;希望各界能在狹窄的政治罅縫中尋最大共識,期望下一階段能與各界以務實的思維、包容的胸襟進行理性溝通,凝聚共識。

  她還說,如社會再虛耗時間和精力在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上均難以落實的建議上,政團只堅持一己立場而不妥協,恐怕將錯失在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令市民失望。

官員講政改金句

  ●行政長官梁振英:有相當多的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透過參與遊行和民間的投票活動,表達要求容許「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等立場。這些意見,特區政府充分了解,亦即時向中央如實反映。我亦衷心希望市民明白,我們既要考慮不同的訴求,亦要按照法治精神依法辦事:我們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才可以落實普選。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如果社會再虛耗時間和精力在一些在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上均難以得到落實的建議上;如果政治團體只是堅持一

  己的立場而不願意妥協,恐怕我們將白白錯失在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令全港市民大失所望。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我們的立場正如以往我重申一樣,除了政治層面和運作層面,亦須考慮《基本法》和相關人大常委的決定和解釋。任何可能會令提名委員會專屬的提名權被繞過或削弱,都難以符合《基本法》,這是我們一向的立場,亦在今次的諮詢文件裏反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我們在諮詢報告有處理「公民推薦」,在提名程序的部分有提到在社會上有人士和團體提出「公民推薦」,當然我們亦有歸納到同時有意見認為在實際操作上會否有一些問題。我們基本的原則只得一個,就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中,在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不會被削弱或繞過這大前提下,我們歡迎有不同的提名程序的方式。

[责任编辑: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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