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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黑金醜聞:联署介入调查正当其时

2014-07-24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周偉立

 

昨日,市民到苹果日报抗议黎智英向反对派秘密政治款款。中通社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黑金醜聞」餘波未了——泛民政黨及有關人士到底有否接受獻金,黎智英對此直認不諱;但被指有份收錢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則堅稱並無此事,質疑對方只是隨口一說,上演一齣羅生門鬧劇。昨日,工聯會5名立法會議員則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開會討論相關議員有否違反《議事規則》,並認為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

  香港商報記者 周偉立

  ●工聯會:涉事議員嚴重影響立會形象

  黎智英與泛民議員「黑金醜聞」觸發立法會議員誠信危機。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在參選及當選後,被揭曾經以個人名義收取黎智英捐款,涉及金額每人由30萬至150萬不等。為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鄧家彪及郭偉強昨日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要求開會跟進事件。工聯會另一議員陳婉嫻因已是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委員,故沒有參與聯署,但將在委員會內跟進事件。

  王國興指,根據有關報道,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參選及成為議員後,曾以個人名義收取同一位人士的捐款,涉及金額每人由30萬至150萬不等。根據《議事規則》第83(5)(d)條,議員無論在參選以及成為議員後,在收到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時,都需作出個人利益的登記及申報。不過,涉事議員都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或就此更改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

  王國興續說,尤其需跟進相關議員有否違反《議事規則》內「個人利益的登記」(第83條)、「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第83A條)以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或退席」(第84條)的規定,以及當中是否涉及利益衝突等。

  王國興批評,涉事議員的行為已嚴重影響立法會的公正形象及市民的信任,認為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並建議訂立政黨法規管政黨收取金錢。

  ●民建聯:議員絕不能寬己嚴人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劉慧卿表示,如果收到投訴信,主席會先檢視相關投訴是否在委員會職權範圍內,會盡快開會處理,希望委員會可以公平公正處理事件。

  經民聯林健鋒表示,香港目前無政黨法,需由政黨或團體自行處理捐獻。他認為,政黨及團體應加強透明度,讓市民清楚了解捐獻來源。他說,議員不論是在職或選舉期間,都有相關條例及指引去申報接受捐獻,期望作為公職人員須按指引做事。

  民建聯黃定光認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在收取任何人或組織的捐款後,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作利益申報,絕不能寬己嚴人。他還質疑事件有可能涉及逃稅行為,若議員或政黨在選舉期間未有就事件作出申報,或涉及刑事責任,希望有關議員盡快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事件。

  ●涂謹申毛孟靜否認收到捐款

  黎智英捐款給泛民政黨及人士的文件外洩,披露文件的「壹傳媒股民」指,涂謹申、毛孟靜都曾經收過捐款,黎智英在壹傳媒的節目中亦親口承認,捐款是供他們選舉之用,但兩人昨日繼續矢口否認。毛孟靜指,無論是當選立法會議員前或後都沒有接收過黎智英的捐款,認為事件涉及抹黑,更直斥黎智英是在「閒談之間隨口說」,要求傳媒向黎智英求證;涂謹申接受電話查詢時就指完全不是事實,他亦不明白黎智英何以這樣說。

  至於同樣以個人名義收取30萬元的公民黨梁家傑辯稱,黎智英是將30萬元捐給他和鄭宇碩的聯名戶口,款項是捐給「真普聯」而非他個人,在「真普聯」完成註冊成為公司法人後,他們已將聯名戶口內的錢悉數過戶給「真普聯」,他發揮大狀本色,堅稱個人並沒有從中收取分毫。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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